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高度重视、主动认领、照单全收,全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截至2023年6月底,自治区已完成14项整改任务,兵团已完成19项整改任务,其余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要求;转办兵地的2087件信访案件已办结及阶段性办结2055件。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始终站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持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作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作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狠抓落实,确保督察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自治区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党组会、常务会以及整改工作调度会等,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整改工作,兵团也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专题会以及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
二、健全整改机制,推动督察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一)编制整改方案,出台配套制度。自治区和兵团认真研究分析督察报告,科学编制整改方案,逐项细化任务措施。自治区制定《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等6个配套制度,兵团制定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实施细则》。
(二)加大环保投入,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常态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实施,重点支持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和净土保卫战成果,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三)开展省级督察,形成整改合力。坚持把自治区和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延伸,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截至2023年6月底,自治区和兵团已完成对7个地(州、市)和7个师市的进驻督察工作,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强化监督考核,确保督察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一)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全过程监管。兵地充分发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机制作用,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各专项工作组协同发力,加强统一协调和整改全过程监管,定期下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二)用好考核评价,推动责任落实。自治区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绩效考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兵团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制度,将各师市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指标权重提高到30分,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督察移交的3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涉及的12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69名责任人追责问责。兵团纪委监委针对督察移交的2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对4个单位和13名责任人追责问责。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整改实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纠正思想偏差,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任务,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以及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让绿色成为新疆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二)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绿色转型升级。自治区2022年累计压减熟料低效产能218万吨。支持推动绿色硅基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深入实施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积极推动新能源与储能、氢能耦合发展。兵团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对有关项目通过精准压减、合理调整、依法审批等方式进行分类整改。
(三)落实环评审查制度,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在全区范围内对“未批先建”项目进行排查。2022年—2023年6月,完成交通、油气、煤炭、热电联产等18个专项规划环评审查,为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提供支撑。坚持“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落实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
五、坚持问题导向,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一)大力整治“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坚持把做好“乌—昌—石”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坚持兵地“一盘棋”,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着力推动落实。
(二)切实保障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用水补水。聚焦玛纳斯河流域生态用水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生态基流目标下泄生态水量,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得到有效恢复。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修编《新疆奎屯河生态流量(水量)目标制定与保障方案》,整改以来,奎屯河新渠首下泄生态水量19402万立方米。
(三)综合施策加强草原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修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开展全区草原矿产资源开发情况摸排,建立台账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实施21个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湿地、草原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得到有效恢复。
六、查找检视不足,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
(一)完善信访举报办理核查回访。完善信访举报受理督办回访等工作机制,对未完成、重复举报和不满意信访件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兵地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2905件信访件已基本办结,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办结率98.5%。
(二)补齐中水回用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大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水回用问题整改力度,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接入中水管网,中水回用率达39.15%,超过28%的整改目标。兵团涉及整改的第二师铁门关市绿源产业园区500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厂正加快建设,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北新区污水处理厂完成配套设施建设。
下一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兵团党委、兵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持续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疆的重要指示落到实处。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