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法官奔波千里为执行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09-28 13:15:17  作者:李续群 吴敏玲

霍城县法院执行局局长买提依明·打吾提(中)在喀什地区莎车县与被执行人商量执行方案。通讯员 寻晓峰摄

9月4日,霍城县人民法院2名执行法官和1名法警,前往乌鲁木齐市、巴楚县、莎车县、阿克陶县等9个县市开展执行,行程8000余公里,执行案件2件,11起案件达成和解,执行金额18.7万元。

闫某与梁某发生劳务合同纠纷,2022年6月13日经霍城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梁某于2022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向闫某支付劳务费165000元。

梁某支付80000元后,余款85000元一直拖着不给。5月25日,闫某到霍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梁某人在外地,执行法官与其沟通时,其一直以要与闫某达成执行和解为由拖延履行。9月5日,执行法官在乌鲁木齐市找到梁某,对他释法析理。梁某当日凑齐43000元支付给闫某,并就剩余款项与闫某达成执行和解。

2015年9月21日,伊某与努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案经霍城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努某欠伊某买卖合同款89万余元,于2015年11月20日前付清。2017年、2019年,霍城县法院分别强制执行努某财产77万元。4月16日,伊某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剩余本金及利息。努某支付了8.1万元后称,要供养3个大学生,经济紧张。

9月9日,执行法官在喀什地区莎车县依干其乡依干其村找到努某。努某没想到执行法官竟会为了一笔执行款来到莎车县,他设法筹措了8.5万元,当日打入法院账户,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今年年底前还清余款。

霍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圆满完成了此次执行任务,把为民情怀体现在“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