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不起诉决定,助迷途青年回归社会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09-22 18:31:43  作者:王晨 阿依波力·阿布力米提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在乌鲁木齐市某公共停车场,陈某某向工作人员安排运营管理工作,业务熟练,充满自信。因曾经犯过错、掉过队,他对这份工作格外珍惜。

一年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以陈某某涉嫌盗窃罪立案侦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依照职权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检察官仔细审阅案卷,发现陈某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在此次盗窃中,他窃取了两部手机、三件包裹,涉案金额2800余元。

经过与陈某某的交流,检察官了解到,其自幼父母双亡,生活压力较大,一直无业,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几次犯罪后,更是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检察官能感受到陈某某有悔罪表现,他很想改变自己的生活状态。

天山区检察院认为,陈某某认罪悔罪态度好,有挽救的可能性,遂协调侦查机关,介绍其在某停车场担任管理员。

经过多次走访,检察官了解到,陈某某在停车场管理员岗位上勤勤恳恳,其入职的公司出具证明证实其在工作中尽责勤勉,综合表现优异。在此期间,陈某某用工资收入退赔了被害人损失,4名被害人分别出具了谅解书。

案件审查逮捕阶段,天山区检察院认为,陈某某虽具有刑事处罚前科,但此次盗窃金额较低,已全额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从陈某某找到工作后的现实表现,反映出其真心悔过的决心,也消除了其人身危险性。因此,天山区检察院以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未对其批准逮捕,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

陈某某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吗?虽然未逮捕,该不该对其拟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天山区检察院决定在办案期限内,对陈某某回归社会的情况进行考察。

经多次走访询问,检察官查明,陈某某工作表现突出,已被所在公司提拔为运营管理部门负责人,且即将结婚成家。

为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正,今年4月,天山区检察院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人员等参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可依法对陈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对触犯法律的当事人判处刑罚不是司法办案的最终目的,在化解社会矛盾的同时,帮助罪错人员更好回归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检察工作的意义所在。

“办理案件时,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充分考虑教育挽救的可能性,贯彻落实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敢用、善用不起诉权,努力创造条件促进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这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社会意义。”天山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可可表示。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