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机关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让劳动者“暖到心窝”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发布时间: 2023-09-21 16:04:41  作者:杜洋

在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中心维权驿站,法律援助律师深受快递小哥的欢迎,他们常态化为快递小哥开展法治讲座,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维权驿站可根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特点和需求,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宿迁市5家驿站已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0余次、法律帮助100余次。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一般并非企业正式雇员,职业边界模糊,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难以界定和适用此类劳动关系,导致其维权难度和劳动部门监管难度增大,需要法治力量介入保护其合法权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进喜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提供公益性、专业性、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有所得”“暖到心窝”。

司法部于8月23日举行“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群众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发布”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例,为今后司法行政机关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经验和启示。

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履职,积极作为,科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全方位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多地纷纷建立法律服务站点,进一步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服务质效。

“近日,我局分类分业成立了特色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涵盖社保待遇、劳动关系、工伤事故、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孙果刚介绍说。

一些地方考虑到快递员、保安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方式相对灵活,强化线上服务,保证其随时随地获得法律服务。

广东珠海市司法局畅通12348、2662088法律服务热线,通过“珠海法律在线”网站、“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实现法律援助“全城通办”“一网办”“当日办”;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司法局用足用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苏解纷”等平台,使矛盾纠纷在“指尖”上化解。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指导相关企业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不断改善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等状况;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新业态从业人员稳定参保缴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司法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应就业形势新变化,创新完善相关措施,持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

今年6月,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司法局组织律师走进18家新就业形态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法治体检”服务,提出合规建议30多条,解答法律咨询100多人次。

此外,为不断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帮助其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司法局运用法治路桥微信公众号、互联网直播平台等线上媒介,面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定期推送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法律知识、法治资讯及典型案例。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司法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南大街司法所等多地司法行政机关到外卖配送员的驿站或者其出行路线附近等地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得到广泛好评。

“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常态化、精准化、多元化的法律服务,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增强相关企业法治意识,切实提升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进喜说,“在此基础上,建议对新形势下的法律适用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适时推动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