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在特克斯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申请人赵某讨回了某物业公司拖欠的16000元工资。
2015年8月起,赵某在某物业公司从事维修工作。2021年3月至10月期间,物业公司未向赵某支付工资,赵某多次索要无果,于2022年初向特克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022年1月19日,在该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欠付赵某的工资16000元。但直至2023年初,该物业公司依然未履行约定,赵某遂于今年8月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执行法官敖·巴德马拉承办此案,他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及时约见物业公司负责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手续,讲清拒绝履行仲裁文书的法律后果,使其明白相关政策,了解风险;另一方面,告知其申请人的实际困难,让其尽快履行义务。
经过执行法官的努力,物业公司于2023年8月和9月,分两次将16000元支付给赵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