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三调联动”让纠纷“枫过无痕”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09-14 18:50:02  作者: 张蕾 朱军锋 姜曼

于田县司法局组织人民调解员和律师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受访单位提供

9月初的一天,皮山县居民因停车费引发纠纷,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努尔艾力·木塔力甫和皮山县司法局新城区司法所所长阿依图尔荪·麦麦提敏前来“灭火”。

半个月前,在皮山县经营家具店的阿某到该县永盛社区给客户安装空调。阿某驾车离开时,被小区保安拦住,让他交3元停车费。

阿某经常在各个小区为客户服务,据他所知,皮山县没有发布要求进入各小区临时车辆收取停车费的规定。当天,他和保安理论,保安称是物业公司要求的,阿某交了3元后离开。

事后,阿某认为该物业公司乱收费,到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行政调解,要求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要求物业公司向其道歉。

受理纠纷后,皮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新城司法所联合调解。

现场,新城司法所所长阿依图尔荪·麦麦提敏对物业公司经理进行普法宣传。她说,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此外,根据规定,临时停车位不在收费范围内。

人民调解员努尔艾力·木塔力甫对物业公司经理说:“物业公司应退还阿某的停车费,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也要对你们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经调解,物业公司经理给阿某退了3元钱,并给阿某道歉。

案结事了,阿某为皮山县“三调联动”调解机制点赞。

近年来,和田地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领域进行有益探索和创新,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涌现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村民说事点”“柳下法庭”等纠纷化解平台,切实让矛盾纠纷“枫过无痕”。

8月30日,在墨玉县斯孜街道奥依巴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亚某在调解员阿卜杜热依木·艾合麦提、墨玉县人民法院法官龚高峰、墨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努尔加汗·艾赛提的调解下,化解了和奥依巴格社区居民麦某的欠款纠纷。

亚某和麦某是好朋友。2017年,因资金周转困难,麦某向亚某借款34600元,双方签订还钱协议,约定还款日期为2019年10月之前。到还款时间后,亚某多次向麦某讨要欠款,麦某却一拖再拖。于是,亚某到奥依巴格社区人民调解委员申请调解。调解员阿卜杜热依木向麦某了解情况,麦某承认借钱的事,但称其没钱。

一听麦某又要拖延还款时间,亚某非常气愤。阿卜杜热依木将双方请到调解室,并邀请该社区法律顾问墨玉县人民法院法官龚高峰共同调解。

龚高峰告诉麦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过调解,亚某同意麦某分期还钱,纠纷顺利化解。

如今,在和田地区,像阿卜杜热依木这样的人民调解员有12927人,他们遍布和田地区1810个村(社区)调委会,113个乡镇(街道)调委会。

“有纠纷先到村(社区)找人民调解员。”成了群众的一种习惯,更多困难与矛盾在家门口就能得到解决。

为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实现纠纷“一站式”化解,和田地区以普法为主,政策铺路,以上门主动收集线索、提前预防化解为思路,在“五种收集渠道”(窗口受理、12345平台推送、网格收集、入户收集、领导交办)的基础上,公布调解热线、创建村民小组微信群等方式,收集群众可能存在的矛盾纠纷线索。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31617件,其中人民调解21558件,调解成功率99.92%,行政调解2072件,调解成功率77.03%,司法调解7987件,调解成功率94.94%。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