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在当下 助在长远 司法救助为困难群众“输血”更“造血”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发布时间: 2023-09-05 18:19:20  作者:王晨 王博 车兆通

今年7月,巩留县人民检察院为被救助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通讯员 李生荣摄

8月中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玲再次来到熟悉的村子,走访了解国家司法救助对象努某的生活情况。努某的生活工作已步入正轨,看到其脸上洋溢的笑容,陈玲颇感欣慰。

作为一项暖心工程,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为民的有效载体,也是检察机关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3年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06件643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19万余元,救助率连续两年排名自治区第一。

健全机制 提升救助质效

如果不是检察官帮忙申请司法救助,尤某某可能还在承受一场故意伤害带来的伤痛。

7月20日,伊犁州检察院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了解到被害人尤某某一家人多收入低,经济负担重。尤某某受伤后需要治疗、复健,一家人更是压力倍增。

办案检察官将此线索移送至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调查核实,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尤某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该案的快速办理,得益于该院建立的线索移送衔接机制。

近年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对内强化协作配合,对外积极争取支持,提升了司法救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实实在在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伊犁州检察院党组将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司法救助开展情况,细化司法救助工作措施。针对司法救助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与当地党委政法委联系沟通,多方寻找解决办法,实现了救助平衡、应救尽救。

伊犁州直检察机关成立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救助小组,形成业务部门移送、控申部门启动的司法救助模式。

各院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积极落实回访机制,对救助对象生产、生活状况跟踪回访,建立台账跟进帮扶,确保其生活稳、心里安。

被救助对象巴某某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身心受创。5月16日,巩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发现巴某某的情况虽有所好转,但未痊愈,身体虚弱、精神恍惚。

检察官联系心理咨询师为巴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同时联系巴某某所在学校,帮其争取社会救助。在多方合力引导和帮助下,巴某某恢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状态。

多元帮扶 “当下救”+“长久助”

今年8月,可能是加某人生中最灰暗的时刻。他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受重伤,可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加某连住院治疗的费用都没有着落。

加某本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他受伤住院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

得知此情况后,昭苏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协调民政、残联等部门,对加某开展多元救助,帮其申请了1万元司法救助金、1万元大病医疗救助金,并帮其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申请了低保,解决加某一家的实际困难。

救要救在点子上,助要助到心坎里。3年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探索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帮扶相衔接的多元化救助格局,有效整合救助资源,发挥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合力,让救助从单纯的“输血式”走向“造血式”,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今年,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扫某某遭受严重家庭暴力案时,一方面对扫某某的丈夫依法提起公诉,一方面对扫某某开展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综合帮扶,联合多部门向其发放司法救助金、临时救助金,帮扫某某和其孩子办理低保。

经济救助只能解决一时之需,为使扫某某对生活重燃希望,特克斯县检察院联合当地妇联对扫某某和其孩子开展心理疏导,引导其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学习刺绣和糕点加工制作,让其更有信心开启新生活。

此外,对未成年被救助对象开展救助时,伊犁州直检察机关注重救智,协调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给予被救助对象教育资助、心理救助和医疗保障等救助,从“当下救”到“长久助”,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联动借力 延伸救助触角

今年春节前,远在四川省、云南省的卓某和叶某某,通过远程视频领取了司法救助金。

年初,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摸排线索时,发现在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因被告人无赔偿能力,两名被害人的近亲属未获得赔偿,且他们生活困难,需要司法救助。

因被害人的两名近亲属分别在四川省、云南省,伊犁州、察布查尔县检察院启动联合救助机制,主动对接四川省三台县、云南省广南县相关部门,开展全方位帮扶。

多方联动后,卓某和叶某某被纳入帮扶救助重点对象,通过兜底保障等长效帮扶措施,确保两人渡过难关。

近年来,对于重大刑事案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以及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实行联合救助模式,尽可能为救助人争取足额救助款。同时借助社会力量,延伸救助帮扶触角,让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从“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

奎屯市人民检察院为王某某办理司法救助时,采取“司法救助+多方联动”模式,得到团委、工商联、义工协会等单位的支持,给予王某某联合救助,确保其病有所医、难有所助、困有所解。

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哈某某司法救助案件时,因哈某某在亲戚家生活,该院与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建立第三方监管机制,协商救助金的使用监督事宜,确保救助金真正用到哈某某需要的地方。

“真真切切看到司法救助对象在遭受苦难后重燃生活的希望,就是对司法救助工作者的‘奖励’。”伊犁州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张辉表示,接下来,伊犁州直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救急解困、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的作用,让被救助对象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关怀。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