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善心生歪念 男子一年骗77万余元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8-29 17:47:02  作者:王晨 迪丽达尔·吐尔逊

一开始,阿某只想向朋友借钱,因为贪欲,他动了骗人的念头,命运的齿轮就此开始转动。一年时间,他从朋友及朋友的家人处骗得77万余元。近日,阿某因涉嫌诈骗罪,被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阿某的店铺因经营不善,交不上房租,他和妻子商量,向妻子的朋友买某借款10万元,并承诺向其支付一定的费用。

一年后,阿某还完了借买某的钱,还有其他债务未还清,店铺经营难以维系。他想让妻子再从买某处借些钱,可妻子建议,换一种“借款”方式。

几天后,阿某让妻子约买某吃饭。他在饭桌上侃侃而谈,称认识一位在房地产公司做金融投资的师傅,在师傅的带领下,他投资了一项业务,赚到了不少钱。

一番说辞成功引起了买某兴趣。阿某解释说,这项业务专门针对无力支付首付款的购房者,通过向其出借过桥资金获取好处费,月好处费3000元。

高额回报让买某很心动,她表示,手里没有现钱,只能用信用卡贷款10万元参与投资。双方商量后决定,买某将信用卡交给阿某,阿某自行取款,按时还款,并按月向买某支付好处费。

可仅过了四个月,阿某就已无力承担费用了,他继续编造谎言,让买某继续投资。

此时买某还蒙在鼓里,她尝到了几个月的甜头,认定此投资项目可行,于是又先后两次向阿某支付20万元“投资款”,并说服弟弟和妹妹,一同参与此“投资项目”。

直至2020年,阿某共从买某及买某的弟弟、妹妹处骗得投资款77万余元。为按约向三人支付好处费,他拆了东墙补西墙,生意也丝毫没有起色。直至把所有“投资款”都折腾一空,面对买某等三人的催促和质疑,阿某始终没有说出,所谓投资不过是他的一场骗局。

因要不回“投资款”,买某向警方报案。今年2月,警方抓获阿某,随后以阿某涉嫌诈骗罪向天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承办检察官认为,阿某用高额利润为诱饵,虚构出借过桥资金获取好处费的投资业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欺骗被害人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目前,该案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