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8月7日至8日,全区法院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专题培训班在新疆法官学院举行,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共商法院发展大计、共议全面提升之法,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迪里夏提·沙依木作专题辅导,党组书记都红岩作总结讲话。
迪里夏提·沙依木强调,要准确领会精神,进一步夯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思想基础,从“纲”与“目”“小”与“大”“前”与“末”“一”与“共”“案结”和“事了”五个维度准确理解审判理念现代化,从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上级法院与下级法院三个关系准确理解审判机制现代化,从组织机构设置、审判职能融合、大数据战略支撑三个角度准确理解审判体系现代化,从“案”的管理、“人”的管理、队伍的管理三大管理准确理解审判管理现代化;要对照找准差距,进一步明确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努力方向,对标张军院长讲话要求、对照兄弟法院的经验做法,查找在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的差距和不足,加以研究整改;要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确保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实践成效,加快推进审判理念现代化、审判机制现代化、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管理现代化,攻坚克难,不断取得实效。
都红岩要求,要认真学习此次专题培训班精神,确保推进新疆法院审判工作现代化各项安排落地落实。必须筑牢政治忠诚,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到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必须聚焦重大使命,把责任担当体现到落实依法治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中;必须促进改革发展,把能动司法体现到服务构建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中;必须善用法治方式,把法治护航体现到服务向西开放、助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必须践行为民宗旨,把公正效率体现到增进各族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中;必须坚持科技赋能,把大数据手段体现在推动司法审判提质增效中;必须从严管党治警,把自我革命体现到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全过程中。
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围绕张军院长在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及迪里夏提·沙依木院长专题辅导内容,进行了分组互动讨论,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作了重点交流发言。
自治区高院班子全体同志、厅级干部,各分、中院及基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自治区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自治区高院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