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应聘为由要求报销“路费” 男子诈骗5300元被判刑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8-04 18:25:40  作者:李续群 扎毕达·托合坦

微信图片_20230801172206.jpg
庭审现场。通讯员 扎毕达·托合坦摄

新疆平安网讯 7月21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吾某虚假应聘,诈骗13人获刑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现判决已生效。

2022年1月至2月,被告人吾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快手等社交平台寻找餐饮行业招聘信息,通过应聘的方式联系到招聘人后,以需要“路费”“定金”为由分别骗取13名被害人200至600元不等的红包,累计诈骗数额5300元,用于个人消费,目前赃款已被追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钱财共计530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吾某在短时间内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应当酌情从严惩处。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赃款已全部退回,可酌情从轻从宽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