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6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区各级法院共审理行政诉讼案件3163件,较上年同期下降12.36%,2022年1月至7月,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787件,二审案件610件,再审审查案件174件,分别同比增长41.26%、4.27%、47.46%,行政诉讼案件总量略有下降但上升趋势不减。
行政审判承担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使命。2022年全区各级法院受理非诉执行案件1052件,同比下降9.23%。裁定准予执行770件,准予执行率75.41%,较上年上升22.19个百分点,涨幅明显。2022年,一审审结案件中,以判决方式结案799件,占审结案件的51.48%,以撤诉方式结案362件,以调解方式结案17件,调撤率24.42%,较2020年、2021年有稳步提升。“调撤率、上诉率反映出我区法院服判息诉工作向好,但仍有待加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自治区高院行政庭庭长单昱说。
2022年,全区行政机关一审败诉368件,败诉率23.71%,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一审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等传统行政管理领域,与之相对应的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等住建管理部门、县市人民政府是败诉率较高的行政机关。
2022年,全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57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86件,出庭应诉率56.40%,同比上升23.96个百分点;应当出庭案件863件,应当出庭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实际出庭711件,应当出庭率为82.39%,出庭应诉率显著提升。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哈密市、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应当出庭率达到100%。
自治区高院从司法审查的角度,对我区推进依法治疆工作提出持续巩固“关键少数”依法行政理念、加强日常督查与开展专项行动齐抓共管、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推动完善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等4条建议。“我们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为主线,进一步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努力为建设法治新疆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单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