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您好,法官,我是申请执行人刘某,我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车停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某路边车位,请求法院赶过去扣押。”6月25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举报。
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线索后,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击并成功扣押涉案车辆。扣押过程中,执行干警对干扰扣押程序的案件第三人进行释法明理,并与被执行人张某取得联系。执行干警告知责任和义务后,被执行人张某表示会积极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义务。
随后,执行干警认真核对车辆信息、制作扣押清单、清点车内物品后,顺利将涉案车辆进行扣押,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工作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处置突发事件,加速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6月25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建立“执行110”制度。
“执行110”开通24小时热线,施行常态化值班制度,由“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全天候值班,及时受理线索、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出动。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执行局举报被执行人具体行踪或财产线索后,‘执行110’团队立即调度、组织警力及时行动,确保接警后能够快速响应,将申请人的实时举报与执行工作的出击相结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