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的枸杞红又红,一法一规总关情,百科全书民法典,生老病死它都管……”6月5日傍晚,在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业八队职工文化广场,粟红梅一开嗓便吸引了不少职工围观。
36岁的粟红梅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农业八队宣传员、一个是“法律明白人”。
2021年,粟红梅被该队聘请为“法律明白人”后,她自编自唱普法歌谣,以百姓的视角、生动的语言,把法律法规、法治文化、党的政策等编成通俗易懂、韵味十足的歌谣,传播“法治好声音”,当地群众都爱听。
“唱得好,我家娃娃都能学着唱两句。”职工陈新梅是粟红梅的粉丝,她说,每个月队里至少会组织两次文艺宣传活动,能学习不少法律知识,了解很多惠民政策。
前段时间,陈新梅在和邻居聊天中获悉,邻居收到一条淘宝网退款短信。陈新梅对记者说:“我当时就说,‘这是诈骗,不要点’。”她说,这种诈骗方式粟红梅的歌词里就有。
说着,陈新梅就唱了一段:“全民反诈浓氛围、不贪不信不给钱、防盗防坑防诈骗,短信诈骗花样多……”
成为“法律明白人”后,粟红梅也面临本领恐慌。“当时就觉得肚子里的货太少啦。”粟红梅说,为了给自己“充电”,她经常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培训,平时也会做一个有心人,阅读相关法律书籍,收藏普法短视频等。
不知不觉,粟红梅积累了很多法治案例。在法治宣讲的过程中,她就用接地气的语言广泛传播这些案例。
近年来,依托文化宣传队,粟红梅收获了很多像陈新梅这样的粉丝。“我们创作出十余首讲解法律法规的普法歌谣,共开展宣讲100余场次,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了法律知识。”粟红梅说。
在农业八队,无论是职工院落还是在田间地头,都是粟红梅的宣讲阵地。她聚焦乡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老年人防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整理相关案例,用身边人讲身边事。
“法治好声音”入脑又入心。职工们有事,也会找法、用法。
“邻居在地里打除草剂,打到我种植的棉花地里了,导致我家棉花生长受到了影响。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权益?”5月初,职工李某找到粟红梅评理。
粟红梅以法理为先、民情为本作为解忧准则,让群众诉求有地说,矛盾就地解。
李某描述,其种植的棉花地与王某相邻。某日,王某在给自家的棉花地喷洒农药时,因风大,药飘进了李某的棉花地中,致使李某的棉花地受到药害,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
为此,李某找王某理论,但王某认为他是在自家地里正常喷洒除草剂,是否影响到了李某的棉花生长,他不清楚,也不会赔偿。双方僵持不下,李某就找到粟红梅寻求帮助。
听完叙述后,粟红梅联系相关人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现场查看,统计、分析棉花的受损亩数和受损程度。
在确定基本事实后,粟红梅从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查证的情况等方面入手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起因、谈损失、分责任……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王某赔付李某农作物产生的损失1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在粟红梅的办公桌上,放着十余本调解记录本,翻开最新的一本,密密麻麻的文字映入眼帘,详细记载了每日调解的事情经过、结果。这是调解记录,更是民情日记,字里行间体现出粟红梅处理矛盾纠纷时的真情与公正。
为带动更多的“法律明白人”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粟红梅向大家分享调解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培养具有一定法律素养的骨干“法律明白人”,带动每家每户学法用法守法。
“作为‘法律明白人’,仅有帮助群众化解纠纷的热情是不够的,要讲情,更应该说法。今后,我将带动更多的村民学法。”粟红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