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印发《新疆检察机关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引导全疆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更加奋力投身中国式现代化的新疆实践。
今年2月,自治区检察院在全疆检察机关开展大调研活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行蹲点式、解剖式调研,在全面查找新疆检察工作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形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并被充分吸收到《实施意见》中。5月5日,《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印发,征求院领导和机关各内设机构意见,共收集意见建议40余条。
5月29日、30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第十六次全疆检察工作会议。会议期间,该院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以及各分州市院、基层院的主要领导分成6个组,认真学习讨论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所作的报告和《实施意见(讨论稿)》。
《实施意见》共10个部分38条具体举措,总体架构为“一个统领”“五个始终”“八个坚持不懈”。《实施意见》第1部分开宗明义要求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断增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检察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实施意见》第2部分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疆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并确定“务本、求实、提质、增效”的具体工作目标。《实施意见》第3到第10部分明确提出8项具体措施,是全力推进新征程新疆检察工作的具体抓手。
针对调研中和讨论时各级检察院提出的数字检察方面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坚持不懈加快数字检察制度体系建设,要求全疆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树立数字检察理念,强化数字赋能,建立数字检察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数据一体化管理体系,深化数字检察应用,助推提升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