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检察 “娘子军”,守护“少年的你”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3-06-02 17:08:08  作者: 张秀 程艳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李艳玲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监护人开展法治教育。受访单位供图

由13名女性组成的“娘子军”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有什么秘诀?5月28日,记者采访塔城地区检察机关未检团队,寻找答案。

温柔护航“迷途少年”

2020年9月,17岁的小轩(化名)以“恋爱”为由骗取他人钱财。检察官审查发现,该案中,一审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及26万余元涉案金额有误,属于量刑不当应当依法纠正。

“这孩子,我是没法管了,你们谁想管谁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以下简称塔城分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苏娇联系小轩母亲时,对方说气话。

苏娇没有放弃,通过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到:父母离异后,小轩一直与母亲一起生活,且双方关系紧张。青春期的小轩很叛逆,与不良青年交往,最终触犯法律。

“这孩子现在只是迷失了方向,如果不帮一把,人生方向就错了。”苏娇十分着急,一边为小轩“把脉”,一边给妈妈支招,量身定制帮教方案。

经过办案团队1个月的沟通交流,小轩母女之间的“坚冰”融化。另一边,法院也采纳了检察建议,认定涉案金额为1.8万元改判拘役2个月。

“‘人’字是由一撇一捺组成的,左边的一撇代表我的过去,更重要的是支撑我未来的右边一捺,请检察官等我的好消息。” 庭审结束后,小轩向苏娇鞠了一躬。

细心温暖“受伤花朵”

2019年3月,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特殊职责人员性侵案件。小美(化名)在兴趣班上遭受侵害。

“这是一起在法律适用上涉及特殊职责身份、公共场所定义以及从业禁止等问题的复杂案件。”沙湾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张红娟回忆,受到伤害后小美说不出话,只是默默流泪。

张红娟见小美的状况不好,没有给她压力,只是默默陪伴,最终小美打开心扉,勇敢讲述了事发的经过。

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办案团队构建了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证据体系的办案思路,提出认定情节恶劣、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经过一审、二审后,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

“谢谢检察官为我们伸张正义!”拿到判决书后,小美的妈妈抱着办案检察官嚎啕大哭。

在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娘子军”团队细心地发现:案件背后的“事实孤儿”也需要保护。

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检工作室负责人李玉红发现,该案发生后未成年人小花(化名)和小雨(化名)失去了监护人,成为了“事实孤儿”。如果不予以帮助,他们以后如何生活呢?

在办案检察官的建议下,民政部门认定2人“事实孤儿”的身份,并依法发放生活补助。随后,在检察官的帮助下,两人成功变更监护权。

工作中,“娘子军”们还搜集线索,对45名未成年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71.13万元,对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28份《督促监护令》。

耐心播撒“法治种子”

“娘子军”们既是办案一线的检察官,又是法治课堂的“老师”。

“同学们,这里是塔城地区检察机关为你们带来的普法系列小课堂,听小苏姐姐讲法律故事、欢迎大家收听红姐说法、欢迎大家来到晨曦小课堂……”近日,塔城地区校园广播里传来检察官普法的声音。

普法工作不止一朝一夕。近年来,塔城地区检察机关未检团队深入学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140多场次,法治讲座520多场次,法治教育基地接待5万多人次,组织开展模拟法庭35次,受益人数23万余人。《护航青春 远离性侵害》《预防电信诈骗》等视频入选全疆精品法治微课。

“从最初的‘向阳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到全地区7个基层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全覆盖,塔城地区先后建立4个‘一站式’未成年人关爱中心、3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红姐说法等青少年普法教育品牌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欢迎。”塔城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学林说,“娘子军”们发挥女性特有的温柔和关怀,开展涉未成年人监护、抚养、继承、教育等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形成了一支以“专注、专业、专精”为价值追求的团队。

2021年以来,该团队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疆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等荣誉称号,2起案件入选新疆检察机关百佳案例。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