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们做的都是违法犯罪的事,我自己也曾是受害者,可想起那些被骗的钱,就不管不顾了。”正在等待法律制裁的葛某,说起过去几年从“卡农”到“卡商”的经历,后悔不已。
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资金流转收取通道,2020年10月10日起,全国范围内开展“断卡”行动。
办理华某遭遇网络诈骗一案时,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民警发现一条重要线索。
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华某因网络博彩被骗167万余元。2020年1月11日,被骗资金中的5万元流向葛某的银行卡。
民警顺藤摸瓜,发现在同一时期遭遇网络诈骗的9名被害人的部分被骗资金,都流向了葛某的银行卡。
2020年12月,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葛某被抓后,如实供述了自己从被害人变犯罪嫌疑人的经过。
早在2015年,葛某就参与了网络投资,刚开始确实获利不少,可没过多久,平台出了问题,无法提现,她瞬间损失近20万元。
此后,葛某查阅了不少网络投资诈骗案例,猜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2019年,葛某在微信上看到有人发小广告,称“提供银行卡,在家就可以赚钱”,葛某和名为“钟生”的网友联系后,对方明确表示,这些银行卡用来做工资表和网络赌博。
葛某想赚钱,就按对方要求,先后去银行办理了12套银行卡(包括实体卡、账户、密码及U盾),邮寄给“钟生”。之后,她又从曾某、吴某等人手中收购56套银行卡,邮寄给“钟生”。
从“卡农”到“卡商”,葛某共获利6.8万元人民币,其出售的银行卡,共涉及9起案件。
除此之外,2020年,“钟生”多次以银行卡密码输错为由,让葛某去银行处理相关银行卡,葛某照做,并按照指示将指定银行卡中的钱取出,再存入指定账户,从中获利5万余元。
2022年2月,乌市天山区公安分局以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此案移送至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阶段。
检察官提示
随着“全民反诈”和“断卡”行动的深化,信息网络诈骗的生存空间必然被不断压缩。
广大群众切勿因贪图眼前小利而对外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不要触碰、挑战法律的底线,共同守好网信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