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创新招亮实招出硬招 推进诉源治理取得实效
来源:新疆高院   发布时间: 2023-05-07 10:07:24  作者:刘菁

新疆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社会治理格局,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载体,以“庭站点员”诉讼服务网络为依托,以打造“一庭一品”为抓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资源下投,着力抓前端、治未病,扎实推进多元解纷向各领域拓展、向基层延伸,努力将主题教育学习成效转化为纵深推进诉源治理的强大动力。

坚持党委领导,增强诉源共治向心力

深度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专题请示报告,争取支持,因地制宜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力推形成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调解工作格局。巴州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州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案件增幅较大的乡镇街道发出司法建议书,帮助堵塞管理漏洞。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建立诉源治理组织保障、联席会议、乡镇诉前调解联动、诉前解纷联动和成果保护、诉源治理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机制。昌吉、吐鲁番、哈密、喀什等中院积极推动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形成了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良好局面。77家基层法院创建539个无讼村(社区),有力推动诉源治理向基层拓展延伸。

整合各类资源,打造联动解纷一盘棋

主动对接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公证、仲裁等各类解纷力量,与纠纷高发频发行业、部门建立联合调解室,形成多方参与、多元共治、多点联动、综合施策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优势互补、集约整合的诉源治理新格局。目前,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纳入特邀调解组织2379个,特邀调解员3962名,诉前调解成功案件41165件,调解成功率92.67%。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吸纳退休老法官成立“哈丽旦”“巴尔泰”“韩林”等以个人姓名命名的品牌调解室,助力多元解纷提质增效。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以64个人民法庭为中心、1835个法官工作站为主干、131个巡回审判点为辐射、475名乡村调解员为纽带的“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

引入行业力量,构建专业解纷过滤网

聚焦纠纷多发易发案件类型,与自治区总工会、工商联等9家单位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对接部委调解组织668个,调解案件3796件,为各族群众提供了更加专业的诉前解纷服务。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设立“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上线3个月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17万余元。乌鲁木齐、昌吉、巴州中院挂牌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搭建沟通桥梁,高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增进府院良性互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托“总对总”精准对接,实现保险合同类型化纠纷诉前调解全流程线上办理,大大降低维权成本,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

坚持“三进”强基,提升实质解纷战斗力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广泛搭建“诉前调解+”平台,深入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基层纠纷预防化解网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定纷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今年以来,226家人民法庭应用“三进”工作机制实质化解各类纠纷8070件,成功率达97.77%。乌鲁木齐、塔城、克拉玛依、吐鲁番、和田等地法院积极参与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指派诉讼服务、速裁团队入驻中心,指导调解、开展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提供配套诉讼便民服务。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形成了“110”式司法服务、“1+2+3+4”工作法、移动“毡房法庭”等一批法庭建设先进经验。塔城、哈密法院不定期开展“巡回法庭”“假日法庭”,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在源头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涵养法治思维,营造诉源治理良好氛围

坚持用足用好诉源治理工作平台,主动服务人民群众、市场主体,按照“有案办案、无案送法、带案调解”的工作思路,主动开展入户释法、调解指导、化解纠纷,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示范裁判指引作用,明确类型化纠纷裁判标准,切实提高各族群众对纠纷化解结果的预判力。博州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两微一端”发布民间借贷、离婚纠纷、物业合同纠纷等典型案例45个,结合“护蕾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自治区高院伊犁州分院编撰印发《民法典普法宣传册》,打造法治书屋、法治长廊、法治巷道、“村民说事点”等26个普法阵地,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创设“每周说法”、参与普法栏目,选派115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克拉玛依市法院与社区共同打造互动式普法、体验式普法、观摩式普法、共享式普法等模式,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营造良好法治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