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五一”假期将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示:“五一”假期人员大规模的流动可能会增加疫情传播的风险,但是造成规模性疫情传播的可能性小。公众出行时,要继续重视新冠病毒感染预防,同时做好其他季节性传染病预防。
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消毒与感染控制中心副主任张燕建议,公众出行时做好两方面准备:一是加强出行或旅途中自我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时,应及时开展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避免带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外出;二是密切关注目的地传染病疫情形势,有针对性地做好防护准备工作。在旅途中,做好个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佩戴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可以防止感染者传播病毒,同时保障健康者免受病毒的感染。”张燕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甲管”期间,国家先后出台了5个版本的佩戴口罩指引,引导公众佩戴好口罩,为保护公众健康、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最新发布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新冠病毒危害变化,进一步减少了应佩戴口罩的情形和场景,在保证防控效果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对与公众生活、工作、学习等密切相关的常见情形和场景,提出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可不佩戴口罩的分类建议。如:公众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期间或出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时应佩戴口罩;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等人流量较大或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区域或场所,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特殊人群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在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或人员相对固定的室内场所和会议室可不佩戴口罩。
“公众可以根据当地的疫情防控规定,以及个人的健康状况确定,实现保护个人健康和避免疾病传播的目标,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张燕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