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两年前,离婚的依女士与阿先生结识,两人再婚。可婚后没多久,阿先生就常因心情不好,对依女士拳打脚踢。
警务室民警和社区干部多次调解,阿先生虽然每次都认错、保证,但一段时间后,又会重蹈覆辙,这严重影响了依女士的工作生活,也让亲属、邻里不得安宁。
4月14日,焉耆回族自治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主动作为,对阿先生的家暴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在征得受害人同意后,帮助依女士向人民法院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法律保护女性合法权益。
同日,焉耆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在事实清楚、证据材料充分的情况下,很快为依女士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作出禁止阿某对依女士家暴、禁止其骚扰或跟踪依女士及其近亲属的民事裁定书。
“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后,由东城派出所民警具体负责实施执行。
“现在,就不是劝一劝的事了,你要是再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追究你的刑事责任,知道吗?”民警依法对阿先生进行了严肃教育,告知他要遵纪守法、善待家人,严格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教育引导依女士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感谢你们,挽救了我的家庭!”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依女士激动不已。而受到法律约束的阿先生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表示要改正自己的言行,好好工作、爱护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