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小区收停车费不合理,我就是有意见!”4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民警在某小区业主大会普法时,志愿宣传员田建华说。
停车费过高、超时十分钟也要按照一个小时结算、扫码支付仪器不灵敏导致车辆排长龙‧‧‧‧‧‧田建华逐一细数自己停车时遭遇的不便。在场业主纷纷点头,有情绪激动者已高声议论,会场阵阵躁动。
“大家冷静,我已经把物业的拦车杆掰断了!”田建华的这句话让会场陷入沉寂,继而,传出叫好声。在业主们期待的目光下,他回忆起当时的场景。
年过五旬的田建华于今年继承了父母的房产,成为该小区业主,因小区老旧且停车不便,他并不在此常住,只偶尔驾车前来打扫旧居。
“小区大门口没有人工收费,扫码支付又不灵敏,有一次,我足足排了半小时的队才出去!”暴脾气的田建华对此颇感不满,因此,他多次与安保人员争吵。今年3月,再次与安保人员争吵后,田建华以对物业工作不满为由拒绝缴纳停车费,其车辆被禁止驶出小区。一气之下,他不顾安保人员的阻拦,将车辆进出口的拦车杆掰断后,驾车扬长而去。
冲动的后果是惨痛的。3月25日,田建华因损毁公私财物被迎宾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
“到了拘留所,冷静下来,我才开始后悔。”田建华的语气渐渐深沉,他说,其实向社区、民警、城市管理部门、业主委员会反映诉求的渠道他都知道,但“头脑一热,什么都忘了”。
拘留期满后,田建华得知,因其违法原因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矛盾纠纷,办案民警李宗洁已联合司法、社区等部门召开业主大会,并邀请物业公司现场参与矛盾纠纷调解。
大会召开前,考虑到小区大部分业主均对物业公司不满,田建华主动提出想做志愿宣传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提示大家:理性维护权益,切莫冲动违法。
“这就是我今天宣讲的意义。冲动是违法的根源。”田建华说。知道了来龙去脉,业主们恍然大悟,会场响起掌声。
掌声渐停,公安、司法、社区等部门对业主和物业公司代表开展联合调解。
“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合法的,但物业公司应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实际停车时间计算。这是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的。”成为志愿宣传员后,田建华跟民警学到不少法律知识,他代表业主态度坚定地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
会场安静,数道目光聚焦在物业公司代表身上。
“我们将严肃处理管理人员,优化服务,合理规定收费标准,三日内拿出整改措施。”多方调解下,物业公司诚恳认错,承诺立行立改。
“理性维权,冲动违法!”业主大会结束后,这句话成了田建华的口头禅。他还向民警申请以亲身经历继续宣讲法律知识。
“让别人少走弯路的感觉真好。”田建华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