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各地检察机关纷纷行动起来 助力春耕生产跑出“加速度”
来源:新疆检察   发布时间: 2023-04-12 19:31:16  作者:

人勤春来早,春种正当时。眼下正值春耕备耕时期,放眼广袤田野,天山南北农牧民群众耕地施肥、铺膜保墒、买卖农资,织就美好春耕画卷。新疆各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监督职能,聚焦规范春耕物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让“检察蓝”护航“春耕绿”,从源头助力春耕生产跑出“加速度”。

如何从源头上把好农资市场规范经营的第一道安全关,是墨玉县人民检察院最关注的问题。连日来,墨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监管单位对辖区农资店进行实地走访,重点对农药化肥种子经销商的经营许可证、进购销售台账、农资产品外包装标签、生产日期、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情况进行了查看。对发现的个别农资经销商存在销售即将过期产品、购销台账记录不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不高等问题,检察人员向相关行政监管单位提出了整改建议。

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让农田播撒“金种子”。布尔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联合相关行政单位赴乡镇开展法律志愿服务活动,向群众和农资经营商户介绍常见假冒伪劣产品的特征,讲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切实帮助农资经营商户提升法律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引导农资生产者、经销者守法合规经营。同时,对农资领域产品安全及涉春耕生产维权等问题,市场里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向群众进行普及。

为了实现农资从购入到使用的全链条监管,从源头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额敏县人民检察院以“护农保春耕,检察在行动”为主题,与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为期一周的农资领域专项监督行动。

检察人员深入农资市场、田间地头,了解农药、种子、化肥的使用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建议行政监管部门监督整改。在走访中,检察人员还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种子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向村民讲解销售劣质农资产品的法律后果,严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如何在农资领域更好地保障农资安全,帮助农户增收增产?塔城市人民检察院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深入辖区农资经营门店,持续开展“护航春耕安全,保障农业发展”专项监督活动。

在实地走访中,塔城市检察院通过特邀检察官助理提供用专业“外脑”智慧,发现了一些专业问题,并及时与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会商,依法督促其全面履职尽责,对存在问题的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农资经销商户合法合规经营。

为防止问题反弹,检察人员与特邀检察官助理还深入10个乡镇、街道,现场对农资经营商户和种植农户进行普法宣讲,讲解如何辨别真假农药、种子、化肥和销售假农资产品的不利后果,以及农户权益受损后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农资经营商户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农户的安全防范意识。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在察布查尔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的农资产品专项检查中,检察官针对发现的农资采购台账和销售台账未如实记录或记录不全、进货凭证缺失、种子没有备案、种子包装二维码无效等问题,依法向行政监管部门执法监察建议。同时,检察官对经营者进行了现场普法,结合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讲解售卖假冒伪劣种子违反的法律规定和受到的刑事处罚,引导农资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  

“我们随手拍平台真的很便利,如果发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可以随时拍照上传进行举报。”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农资销售进行监督检查,鼓励群众发现农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在“随手拍”平台进行举报,建立良好监督环境,从源头保障春耕与农业生产。

“销售农药有实名登记吗?是否有台账记录?”乌什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农资店进行监督检察。检察人员走进辖区农资经营店,详细询问该农资经营店铺生产经营状况、进销货台账规范、农药购买实名制落实等情况。

奇台县人检察院聚焦种子、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安全问题,与县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市监局、农业农村执法大队等部门开展农资产品专项行动。在田间地头、农资销售点,检察官了解农资储备、春耕备耕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市场规范、合法运营,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阿克陶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局深入乡村开展“助力农业春耕生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联合普法宣传活动,悬挂条幅、发放资料,向广大农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针对农资产品等领域,结合具体案例开展释法说理,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公益诉讼线索。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