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 2023-04-01 10:57:10  作者:

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努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自治区人民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和目标方向,顺利完成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多次召开政府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召开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组织有关单位(部门)人员前往兄弟省份学习考察借鉴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切实把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新疆工作各领域。

二、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

压紧压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部署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开展14个地(州、市)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树立起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1+4+X”清单,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累计培训110余万人次,积极组织参加行政诉讼示范庭活动,现场旁听庭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决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持续完善反恐维稳法规政策体系,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边境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便民警务站条例》,因地制宜、分类有序优化维稳措施,扎实推进反恐维稳法治化常态化。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持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研究阐释和宣传教育。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建强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打击盗抢骗、黄赌毒、电信诈骗等突出违法犯罪,不断巩固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四、坚持以良法促善治,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科学决策体系

编制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加快重点领域行政立法,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9部地方性法规和废止3部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废止4部政府规章。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自治区司法行政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47件,备案审查153件。制定《关于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8%。

五、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启动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治理,探索建立营商环境监测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注册用户达2751.3万,65%政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154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49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持续加大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过程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公布三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扎实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

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立案查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1043件,查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7405件,下达环境行政处罚决定542件。强化政府督查和审计监督,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343件、政协提案567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40项,接受执法检查8次。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成立7个督察组连续开展2轮法治建设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七、依法依规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累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21.2万余件、成功率99.3%,“乌伦古经验”被命名为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制定《关于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理顺基层司法所管理体制,推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13个地(州、市)、88个县(市、区)实现行政复议工作“一个窗口”对外,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183件,已审结850件。恢复设立地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4万件,提供各类咨询9.2万余人次。

八、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组织开展“12·4”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宣传月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以法治“六进”为抓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基层行,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18万余场次,70万人次参与无纸化答题、“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2.8万人,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命名71个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8个村入选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年来,新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需持续深化,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力度不够,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优化;法治政府建设进展不平衡,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一规划两纲要”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新时代依法治疆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的立法形式,持续完善法治体系。二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强督察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跟踪问效,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五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加大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力度。六是着力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有效覆盖,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不断提升各族群众法治获得感。

责任编辑:石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