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及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乌鲁木齐市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推动乌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细则》主要分为总则、法律法规清单体系、学习方式与载体、考试评估、组织领导与结果运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等六个部分。
法律法规清单体系总体为“1+4+X”,即“一个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四个领域”:宪法及相关法规、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X个法律法规”:与本部门本单位职能和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定期动态更新。
《细则》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全面落实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认真参加“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法宣在线平台)”网络学法考试,考试不合格的年底不得评优。
《细则》规定,乌鲁木齐市委组织部和市委依法治市办每年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在指定地点开展年度集中学法考试。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将领导干部学法考法情况作为法治督察、年度述法、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和个人遵法守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终综合考评和平时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