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开展隐形眼镜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依法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整治辖区内违规销售美瞳乱象,规范管理商户守法经营,切实维护公民利益。
调查发现,阜康市辖区内多家饰品店在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彩色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通过全面调查取证,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内彩色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存在的无证经营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检察建议送达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商户进行全面排查,对无证经营彩色角膜接触镜及护理产品的经营者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此类无证经营行为,规范全市营销市场,维护消费者眼部健康。
下一步,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将开展“回头看”工作,督促检察建议掷地有声、落地有效,努力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为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业领域、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