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塔城地区额敏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系列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吾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14名群众上当受骗,涉案金额7万余元。
1月12日,额敏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玛女士报警,称其在微信上买东西时被骗了1万元钱。
玛女士说,大概在2022年10月到12月期间,自己在朋友圈里看到了一条广告——“低价出售哈萨克族风格饰品、衣服、餐具、地毯应有尽有,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加我微信。”玛女士扫码添加对方为好友并购买一些生活用品,最小的一笔100元,最大的一笔4000元,前前后后买了1万多元的东西。
钱付了,货却迟迟没有见到,发信息询问,对方就以物流受阻、天气、疫情等理由推诿搪塞。
今年1月,玛女士再次发信息询问,对方支支吾吾寻找理由推脱,最后更是直接将玛女士拉黑。1月12日,发觉上当受骗的玛女士连忙报警。
接到报警后,额敏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居住在新源县的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经审讯,吾某对诈骗玛女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审讯过程中民警还发现,吾某的微信钱包记录里有多笔可疑入账信息,并且还有人在微信上询问发货事宜,怀疑吾某存在其他犯罪事实没有交代,于是进一步深挖。最终,在证据面前,吾某供述了自己的其他犯罪事实。
原来,玛女士只是被吾某欺骗的众多被害人之一。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吾某今年25岁,之前在克拉玛依市的一家酒吧内做销售员,挣得不多但平时花钱比较大手大脚,生活拮据时她冒出了诈骗挣钱的歪点子。
2022年1月,她将自己伪装成一名微商,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里发起售卖物品广告。很快,一名尼勒克县的牧民找到了她,欲购买一些生活用品。一番交流后,以1.13万元成交。第一次行骗就“收获颇丰”,这让她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为了行骗,她除了自己的微信号外,还从朋友那里借来5个微信号发布虚假信息。而为了扩大自己的“知名度”,她通过发红包等方式请人帮忙转发虚假信息。一年多的时间里,14名群众接连被骗,涉案金额7万余元,被害人遍布额敏县、尼勒克县、新源县等8个县市,骗来的钱已经被她挥霍殆尽。
“吾某诈骗的对象全部都是牧民,她利用牧民进山放时牧手机信号差,和被害人打时间差,并以各种理由蒙骗被害人,导致绝大多数被害人未察觉被骗,除玛女士外无一人报警。”办案民警阿扎马提说。
目前,犯罪嫌疑人吾某已被额敏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核实及追赃挽损工作正在进行中。
警方提醒:诈骗套路千变万化!要记住网络购物尽量选择信誉较好、证照齐全的大型电商平台,同时尽量有第三方支付作为保障,避免直接交易,防止上当受骗。此外,收快递时一定要当场验货,在快递员或监控下拆箱验货,察觉不对马上拒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