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工作推进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焰对两级法院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徐峰对《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指引》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乌鲁木齐市委的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新形势下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要认真落实,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化。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人民法院关于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依照《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指引》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做实做细。要广泛宣传,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形成常态。两级法院要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宣传力度,转变行政机关负责人思想观念,消除行政机关对于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抵触情绪,力争与行政机关共同努力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的稳步前行。要加强沟通,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顺利开展。两级法院要随时保持沟通交流,统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尺度,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填补漏洞,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