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银行办理调查取证相关业务,银行有专门窗口接待,比过去便捷很多,减少了我们的诉累。”近日,律师柴继生说。
在张某与刘某借贷纠纷一案中,出借人张某主张刘某归还其借款50万元,刘某以未收到借款为由,拒绝归还欠款。在该案承办法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民二庭庭长赵凤签发律师调查令后,张某的诉讼代理人柴继生前往银行专设窗口调取双方交易明细,前后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全部办理完毕。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深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人民银行、银保监、财政等部门联合签署文件,建立“双绿色通道”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人民法院对金融纠纷案件开设“快立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各金融机构对人民法院设立“查询、冻结、扣划、解冻”绿色通道,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席会议机制、重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重大金融纠纷协调配合机制,会商解决金融纠纷化解和金融审判新情况、新问题,研判金融风险、疑难案件等,有力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不用打官司就解决了我的还款难题,真是太好了!通过法官的详细讲解,我明白了进黑名单的不良后果,我一定要按时偿还剩余贷款。”2022年12月25日,伊宁市巴彦岱镇村民叶某向伊宁市巴彦岱人民法庭庭长康建表达了感激之情。
2019年,叶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与伊犁农商银行签订农户小额信用借款合同,贷款4.9万元,因生意不景气,贷款未能按时偿还,产生3789元利息,个人征信也因此受到影响。
2022年12月25日,在伊宁市巴彦岱人民法庭金融调解室特邀调解员米亚萨尔·阿布都拉洪耐心地释法说理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叶某先行偿还2万元,剩余本金和利息延期3次还清,既保证银行贷款顺利收回,又为叶某争取了还款时间。
“法庭成立‘法庭法官+特邀调解员+行业协会+基层治理组织’多元金融纠纷速调团队,对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我们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对法院确认有效的具有明确给付主体和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一方拒绝履行的,我们及时采取措施强制执行;调解未果的,进入‘快立快审快结’绿色通道,‘双绿色通道’有效压缩了纠纷解决时间,在程序上设置更为灵活。”伊宁市巴彦岱法庭庭长康建介绍,“去年法庭设立金融调解室以来,共诉前调解案件122件,司法确认67件,无一件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调解成功率100%,收回不良贷款112万元。”
据介绍,伊犁州直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室12个,充分运用立案前委派、立案后委托、邀请金融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协助人民法院调解等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拓展延伸“多元调解+速裁”一站式快速解纷服务,促进非诉解决机制与审判执行工作顺畅衔接、高效流转。去年以来,金融纠纷案件诉前调解率95%,审结案件6603件。
“我们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多元解纷实体化运行功能,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定分止争’中的各自优势,动态管理特邀调解组织名册,为群众提供多途径、多层次、多种类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有效提高了金融纠纷的解决效率,取得了多方共赢的良好效果。”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庭长杨峻峰说,“我们在总结巴彦岱法庭金融调解室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计划将在全州各县市法院进行推广,切实提升金融纠纷实质性化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