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昌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某、张某某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该案造成19名老年人被骗,目前,被骗的老人已全部获得经济赔偿,共计人民币41800元。
承办检察官深入分析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隐患,发现案发地及被害人所在街道、社区等相关行政部门在养老服务领域行政监管、预防养老诈骗法治宣传等方面存在漏洞,遂向案发地及被害人所在地街道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切实筑牢养老诈骗“防火墙”。
2022年4月以来,新疆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持依法打击、整治规范、宣传教育“三箭齐发”,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涉诈乱象问题,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成立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各地检察机关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规范整治养老领域涉诈乱象问题,严厉打击涉养老诈骗犯罪,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将所有在办养老诈骗案件纳入台账管理,充分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审查逮捕和捕后引导继续侦查工作,在专项行动期间依法起诉一批重大养老诈骗案件。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全疆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30人,提起公诉40人,同时最大限度挽回老年受害群体的财产损失,追赃挽损1520.7万元。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一批欺诈老年人的违法犯罪被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有效震慑。
防范养老诈骗,源头治理是关键。新疆检察机关坚持把开展整治规范作为源头治理养老诈骗的关键举措,开展多层次、多领域问题隐患整治行动。结合办理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养老诈骗案件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书16份,促进依法完善监管,一批养老领域经营不规范、存在诈骗苗头隐患的机构企业得到整治规范。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检察机关注重总结有效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制定完善相关工作规定,及时固化工作制度,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昌吉回族自治州两级检察机关以建章立制作为专项工作重要内容,完善建立《涉养老诈骗线索移交查处制度》《办理涉养老诈骗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机制》《防范养老诈骗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等13个涉养老诈骗工作机制,促进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常抓长效。
为营造全民打击防范养老诈骗的浓厚氛围,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线上通过直播、情景剧、短视频、动漫画、海报等形式,让防范养老诈骗宣传走“新”更走心;线下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不断强化老年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的能力,用检察力量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