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月9日下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围绕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执法监管工作提出检察建议。
近年来,全区自然资源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改善、明显向好。但是全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差距。为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调研分析环境资源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和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起草了检察建议稿,并走访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听取意见。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于1月9日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出检察建议,同时抄送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这也是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第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吴立新专委就检察建议书中指出的自然资源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执法监管工作的建议进行重点阐释。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艾尔肯·吾守尔表示,自治区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站位高、内容实,自然资源厅将高度重视检察建议书所指出的问题进行系统整改落实,做好按期回复工作。自然资源厅也将以检察建议书为契机,在今后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方面共同探索创新,实现合作共赢。
下一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将积极支持、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做好相关工作,抓好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全面提高土地资源管理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助推全区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