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负责同志解读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
1月5日召开的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指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我区将如何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法治轨道上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确保新疆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张秀成。
问:如何认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答: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巩固党在新疆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是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确保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要保障,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在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中处于首要地位。
面对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坚定不移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问:过去一年,我区在推进依法治疆工作中,都有哪些新的举措和成效?
答:2022年,在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下,全区法治建设推进有力、成效显著。
一是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得到加强。自治区党委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主题召开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重点工作,推动全区法治建设迈入快车道。
二是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机制取得新进展。召开省级层面述法会议,7400余名党政主要负责人亮出“法治成绩单”,首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并进行民主测评,在全区树立起重视法治、厉行法治的鲜明导向。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衔接配合机制,开展两轮全面督察。
三是法治新疆建设开创新局面。修订完善“一规划两纲要”3个实施方案,制定《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全区法治建设路线图、时间表更加清晰。审修完成9部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提请废止1部政府规章。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举办“法治讲堂·逢九必讲”9讲、累计受教育人数达110余万人次。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新突破。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命名9个示范创建先进地(县)和项目,福海县“乌伦古经验”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建立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并发表意见建议机制。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近5万名行政执法人员换发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实现“亮证”执法。
五是法治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确定了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推行市场主体登记智能化审批新措施等10个省级层面“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培养2.8万余名乡村“法律明白人”,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7万余件,18个村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问:我区将如何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有哪些重点工作要抓?
答:自治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3个实施方案是我们推进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中长期部署安排,是“十四五”时期推进法治建设的总蓝图。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之年,我们要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
一是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各环节、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以述法、督察、考核为抓手,不断健全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机制。
二是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新疆实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一规划两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统筹纳入依法治疆年度工作重点,建立任务清单,逐项责任到人,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依法治疆蓝图转化为法治新疆实践。
三是结合“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情况,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总结当前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取得的经验成绩,查找薄弱环节和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度研究、实践创新,系统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治新疆建设。
四是持续加强法治人才特别是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充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力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问: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我们将如何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答: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疆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3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意识,坚持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问效。
二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结合新疆实际,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形式,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推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覆盖管理,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和服务保障便利化水平,努力建设诚信政府。
问:如何进一步推动全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
答: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是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去年,自治区建立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今年,我们将推动全区各工作领域都形成与部门(清单)职责相适应、与学法需求相呼应的“个性学法清单”,按照一定比例适时组织年度集中学法考试。同时,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在课程的针对性和培训的实效性上下功夫,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疆的能力水平。部署开展专题述法工作,推动“述、考、评、督、责”各环节一体贯通、综合发力,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抓住普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组织普法责任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和向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报告普法履职情况,自觉接受评议监督,推动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普法”格局。
三是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我们将深化“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治讲堂·法治教育基层行”活动,推进自治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巩固和深化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二批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推动基层法治实践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