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12-28 21:27:05  作者:郭玉强 王子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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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表现为当事人或虚构案件事实,或捏造法律关系,或伪造诉讼证据,炮制出假案子、假讼争,是影响司法权威公信的一大“顽疾”。

据了解,2021年至2022年12月15日,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虚假诉讼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法检两院信息共享机制,以及检察一体联动机制,强化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仲裁委等部门之间的联动,提升办案质效,共监督办结虚假诉讼案件109件。

据了解,所办结虚假诉讼案件中,涉案人员为掩盖非法目的,在实施虚假诉讼时常常会使用多种伪装方法,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因此存在着“发现难、办理难”等情况。为破解“发现难”,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利用“大数据”平台,从细微之处寻找案件突破口。

在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独山子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前介入,与公安人员一同全面收集案件所需的证据材料。同时,及时全面详尽地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以书面形式引导侦查,有效提高了办案效率。

为形成打击民事虚假诉讼的合力,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在内部建立了一体化办案机制,为此专门制定出台了《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一体化机制》。其中规定,在办理民事虚假诉讼案件时,可打破层级、区域壁垒,统筹调度全市办案力量;可挑选具有职务犯罪侦查经验、刑事检察经验、民商事专业等方面的办案骨干,组建“打击虚假诉讼”专业化办案团队,为攻坚克难提供人力、智力保障。

为强化外部协同联动,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在“线索移送、引导侦查、协助调查、证据转化”等方面,主动加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克拉玛依仲裁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开展有效合作。与克拉玛依仲裁委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和联席会议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强化检察监督、打击虚假仲裁、捍卫司法公正与公信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下一步,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将不定期开展虚假诉讼案件专项监督,转变“先刑后民”的传统办案思维,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双重法律监督职能,在刑事打击中跟进民事监督,提高监督效率。”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蒋兴国说。

责任编辑:王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