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用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守护群众“钱袋子”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12-12 12:44:36  作者:赵书城

12月9日,博湖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向学生宣传反电信网络诈骗知识。通讯员 刘伸摄

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正式施行。作为“小切口”立法成果,该法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为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提供了有力支撑。近期,新疆各地公安机关积极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创新形式推动民警学用衔接,鼓励民警对反诈防骗工作建言献策。

“陈女士用300万元重新开户投资,被骗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对经识别存在异常开户情形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有权加强核查或者拒绝开户’。”12月5日,阿克苏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主任杨明业为同事讲解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具体应用。在他身后的数据模型平台上,一起以“内幕投资消息”为噱头的诈骗案例正以立体化方式呈现在大家面前。近期,该中心利用数据平台,设置应用场景,以案例解读的形式让法条规定更加直观鲜活,民警学习热情高涨。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指明要严查电话卡、银行卡,从源头压缩诈骗分子的活动空间,让防范宣传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指向性!”集中学习后,阿克苏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民警李军感慨道。

预防电话卡、银行卡犯罪宣传已成为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之一。

“有位老人在办理业务时一直接打电话,行为异常。”12月10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迎宾路派出所副所长周耀强接到某银行负责人的电话,他立即指派民警迅速到场,发现老人正受诈骗分子远程指挥开户办卡,民警急忙劝止。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调查中。这是该派出所与辖区银行机构建立“两卡联控机制”发挥的实效——银行工作人员对异常行为、异常人群、异常开卡进行预警,民警迅速反应,精准劝止,确保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

博湖县公安局以企业、校园为主要宣传阵地,联合辖区银行机构、通信运营商悬挂预防“两卡”犯罪宣传条幅,配备宣传车,深入社区(村),常态化开展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矩阵,不定时推送相关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2月8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吐木秀克边境派出所民警为辖区群众开展反诈知识培训。通讯员 杨建禹摄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规定,不得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支持或者帮助。”12月8日,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克苏边境管理支队吐木秀克边境派出所民警陈玉新为辖区金融业从业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反诈知识培训。近期,该派出所先后组织召开银行、企业座谈会,普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进一步提高专业领域从业人员防范意识。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塔城边境管理支队额敏边境管理大队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组织民警深入辖区银行网点,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提示,引导工作人员提醒办事群众,夯实源头治理根基。

记者手记:

徒法不足以自行。当前,新疆公安机关作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牵头单位,正在不断统筹抓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贯彻落实工作,协同打击治理合力正逐步形成。

作为“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一员,我们应清晰认识到,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新型网络犯罪已成为当前的主要犯罪形态,严重威胁我们的“钱袋子”。反诈防骗没有局外人,认真学习反诈知识,树立源头治理意识,主动参与防范宣传活动,才是对自身财产最好的保护。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