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吐鲁番市“法律明白人”以乡村法治“排头兵”、解决诉求“连心桥”的形象活跃在基层,零距离服务基层群众和基层社会治理,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乡村法治“排头兵”
今年11月8日,托克逊县夏镇南湖村村民阿某到村委会求助,称其丈夫有家暴行为,自己想离婚。
“法律明白人”海力齐汗·提依甫了解情况后,向阿某的丈夫进行释法讲理,说清楚家暴的严重性,他立即自我反省,取得了妻子的谅解,两人和好。
今年55岁的海力齐汗是南湖村妇联主席、专职人民调解员,中国共产党党员。2021年自治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来,她又多了一个称呼——“法律明白人”。她自觉学习法律知识,积极开展普法宣传,热心调解矛盾纠纷,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使得辖区村民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南湖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2021年以来,吐鲁番市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法治乡村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做到党员“法律明白人”全覆盖。目前全市党员“法律明白人”919名,占“法律明白人”总数的76.08%,实现了村党员“法律明白人”全覆盖。这些“法律明白人”奔忙在乡村,成为乡村法治的“排头兵”。
解决诉求“连心桥”
夏镇布拉克贝什村民外某和艾某与铁提尔村村民同某签订了买卖合同,涉及金额36万元。外某和艾某未能按规定时间付款,同某索要无果。2021年6月10日,同某找到夏镇“法律明白人”赛特尔古丽·胡吉都力帮忙。
赛特尔古丽连续3天为外某和艾某做工作,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外某和艾某现场返还欠款36万元。同某感叹道:“还是懂法好!”
为更好发挥“法律明白人”作用,吐鲁番市司法局为全市“法律明白人”制作了乡村“法律明白人之家”宣传牌、乡村“法律明白人”职责牌、“法律明白人”承诺牌和公共法律服务指引牌“四牌”,方便群众寻求法律帮助,接受群众监督,搭建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同时,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五员三熟”作用,即:法律法规“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和“人熟、地熟、事熟”优势,积极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吐鲁番市“法律明白人”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656件;参与、帮助困难群众申请公证420件,减免费用5万余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7万余人,解答法律咨询35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