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法官,公司经营压力太大,欠款本金我们分期偿还,能不能让对方放弃索要违约金啊!”12月2日,被执行人新疆某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给承办法官打电话询问。
新疆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阿拉山口分公司欠阿拉山口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两百万余元,经阿拉山口市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在3个月内付清所欠全部货款,若逾期将承担一百万余元的违约金。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新疆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阿拉山口分公司仍未支付,阿拉山口某建材有限公司向阿拉山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阿拉山口市法院第一时间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足额冻结,并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经法院多次催促,被执行人三日内陆续向指定账户汇入两百万余元后,仍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违约金。最终,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账户中一百万余元剩余案款扣划到位,有效解了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
之后,执行法官接到新疆某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的电话,希望能免付违约金。执行法官对其释法:“你们双方之间就债务纠纷已经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你公司违约在先,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目前,该案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