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安机关要始终以推进建设社会治理共同体为己任,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质量水平,保卫一方平安、服务人民群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喀什、法治喀什,以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答卷。”11月29日,喀什地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王晓申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连日来,喀什地区各级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进一步凝聚起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动力和干劲。喀什地区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民警表示,要坚持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大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社会治理共同体,强调各类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近年来,喀什地区公安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警民携手,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初始阶段,用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平安和谐就在身边,辖区综合治理成效显著提升。
“喀什地区有5个首批自治区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其中叶城县公安局伯西热克派出所今年4月被公安部命名为全国第二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王晓申说,这个派出所探索平安治理新机制,科学整合警力、社区资源,组建“石榴大妈”服务队、“石榴义警”服务队、人民调解共治队、交通管理劝导队等志愿者队伍,广大志愿者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隐患排查、纠纷化解、应急救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喀什地区公安机关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激发基层活力,切实依靠群众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矛盾和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治理的源头问题。
“我们要进一步积极组建‘义警’‘志愿者服务队’等平安创建队伍,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建设平安社会、法治社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多元共治格局,共同守护社会安定、百姓安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晓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