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11月24日,塔城地区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形式开展检察建议回头看,走访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2家、餐饮营业店25家、超市便利店10家,了解前期发出的检察建议整改情况。
2022年9月起,塔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深入辖区内网络餐饮服务企业进行摸排,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平台公示信息栏是否公示食品安全分级信息、是否存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证是否已过期,骑手是否有上岗证等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经检察官排查发现,塔城市有15家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主页面不公示量化分级信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存在审核把关不严,未按规定要求餐饮商家在其活动主页上传量化分级信息等情况,使大众不能及时了解入网餐饮商家食品安全量化分级;部分外卖骑手健康证过期,给群众饮食安全带来隐患。
针对发现的问题,塔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把关对网络餐饮提供者入网审核和日常管理,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法律意识,倡导诚信经营。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履职、认真落实整改,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要求平台经营者强化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并加强对入驻经营者相关资质的审查,加大整治力度,进一步净化了网络餐饮服务环境,大幅提升了消费者的知晓度和支持度。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也关系社会稳定大局,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布都卡哈尔·米吉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