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了“薪”愁,也解了心愁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11-25 17:22:4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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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务工人员王某在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指引下填写银行账户信息。

11月24日一早,当事人王某来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人民法院,顺利拿到了执行案款。

2021年3月,王某等9名务工人员在高某承包的工地上务工,2021年5月工程完工,高某支付了部分工资后,剩余工资一再拖延。2022年6月,王某等9人将高某诉至伊宁市人民法院,同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高某于9月30日前支付相关案款。约定时间到期后高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11月21日,王某等人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

为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执行局立即调配执行力量,开辟“绿色通道”,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控划拨存款,同时线上多次联系高某进行释法教育,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1月23日,高某终于将相关案款打入法院账户,当天下午执行法官便电话联系王某等人,次日王某等9名务工人员顺利拿到执行款。

据了解,今年以来,伊宁市人民法院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4629件,发放案款3.14亿元,其中涉及劳务纠纷案件276件,执行到位546.52万元。(石文静)

02

11月18日,阿克苏地区沙雅县公安局盖孜库木派出所民警接到工人苏某的感谢电话,称他和9名工友的工资已全部结清,大家也已返回家乡。

今年6月初,苏某和9位工友从河南、河北到沙雅县盖孜库木乡务工,工作4个月工资只发放了一半。待工作全部完成后,雇佣公司仍欠10人薪资共计50万元。因多次向公司反应无果后,苏某等人找到盖孜库木派出所寻求帮助。

11月14日,民警在详细了解情况并调查核实后,对苏某及其他9名工友进行安抚,通过换位思考的角度入手,对公司负责人进行法律宣讲、疏导规劝以及批评教育,随后又向苏某等工友讲述了企业经营的困难。

经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10日内核算清拖欠工资数目并结算完毕。(杨宇豪 王军涛)

03

“有了这笔钱,今年可以过个暖冬了。”近日,领到工资后的费某等11名农民工纷纷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达感谢。

4月初,费某、王某等11名农民工从湖北到新疆霍尔果斯市从事装饰装修工作,工程完工后,公司拖欠15万余元劳动报酬未支付。9月中旬,经法院调解,双方确定还款方案。

因该公司未按调解书约定时间支付,11月7日,11名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开启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启动部门联动机制,在强化执行威慑力的基础上,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被执行人进行耐心劝导,释法明理,最终,被执行人筹钱主动将执行款项交至法院。

因11名申请人执行人均已回湖北,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他们,告知领款流程,并线上审核相关手续、线上发放案款,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今年以来,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执行涉民生案件127件,为132名农民工拿回600余万元“血汗钱”。(任利军 迪力胡马尔) 

04

“工资讨回来了!谢谢你检察官。”11月13日,一名IP地址为吉林的网友发微博@博乐检察。

9月21日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社局收到一则微博求助,一外地网友称其爱人到博乐市打工,完工后,老板迟迟不给工资。因该劳务系个人之间的纠纷,按照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人社部门线索共享机制,该局将线索转至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玲获悉后,主动介入,查明事实经过。

经了解,2021年12月,周某波将其承包的博州某石材厂大理石加工项目承包给吴某,吴某雇佣陈某在大理石厂提供劳务。2022年6月,陈某又联系周某军等4人到大理石厂提供劳务。工期结束后,周某波拖欠周某军等4人劳务费共计28000元。周某军等4人索要无果后返回老家。

谢玲通过电话安抚周某军等人情绪的同时,鉴于本案劳务人员分别在吉林、福建等地,她尝试开展“隔空”讨薪工作。谢玲和当事双方电话联系后,又建立了微信群互相沟通。双方无分歧争议后,通过“云调解”方式化解该起劳务纠纷。

经过谢玲耐心反复释法说理,周某波、吴某、陈某和周某军等4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由周某波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周某军等人的劳务费。(伊然)

责任编辑:李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