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讨回来了!在东北的我,想真诚地向远在最西北的博乐市人民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说一声‘谢谢’.....”11月13日,一名IP地址为吉林的网友发微博@博乐检察。
这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把时间拉回两个月前。9月21日晚,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人社局收到一则微博求助信息,一名外地网友称其爱人来新疆博乐市打工,完工后,老板迟迟不给工资。因该劳务系个人之间的纠纷,按照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人社部门线索共享机制,该局将线索转至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谢玲获悉后,主动介入查明事实经过。
经了解,2021年12月,周某波将其承包的博州某石材厂大理石加工作业承包给吴某,吴某雇佣陈某在大理石厂提供劳务,2022年6月,陈某又联系周某军等4人到大理石厂提供劳务。工期结束后,用工老板周某波拖欠周某军等4人的劳务费共计28000元,一直未付。周某军等4人索要无果后返回老家。
谢玲通过电话安抚周某军等人情绪的同时,鉴于本案劳务人员分别在吉林、福建等地,她尝试开展“隔空”讨薪工作。谢玲通过和当事人双方单独电话联系后,又建立了微信群互相沟通,在双方无分歧争议后,通过网上视频会“云调解”方式来化解该起劳务纠纷。
经过谢玲耐心反复释法说理,在对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上,周某波、吴某、陈某和周某军等4名劳务工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由周某波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周某军等人的劳务费。
收到劳务费后,周某军在微博发文向素未谋面的检察官表达谢意。至此,该起讨薪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近年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适应新形势新发展,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强化“互联网+检察职能”意识,用指尖从线上受理线索,用真情在线下快速办理,跨越几千里解决了困扰群众的烦心事,让检察服务触角在互联网上无限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