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25件,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扎实办好涉公民信息案件
来源: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11-17 19:14:27  作者:郭玉强

5月25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庭,对张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提起诉讼。通讯员 李亚莉摄

新疆平安网讯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以来,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25件31人。

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专设公益诉讼条款,明确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法定领域。该法颁布施行一年来,克拉玛依市检察机关扎实办好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有力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5月25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张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通讯员 李亚莉摄

今年6月28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张某(化名)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由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效后,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相关案件。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刑事指控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决张某等5人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四个月或缓刑的刑罚,依法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合计175400元,并处罚金175400元。张某等人未上诉,一审判决生效。

该案宣判后,今年8月11日,克拉玛依市检察院针对克拉玛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未履行好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导致不动产登记信息泄露的行为,向该局制发行政诉前检察建议,要求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保护制度,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保密教育和培训。

“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须加大对信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从源头上切断买卖个人信息的链条,让不法之徒无机可乘。同时,作为相关信息管理单位及公民个人,也要增强网络安全保护意识,注重信息安全。”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麻玉江说。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