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建立信用监管制度体系 以良法促善治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2-09-29 18:22:24  作者:郭玉强 张辉

新疆平安网讯 近年来,克拉玛依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的同时,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今年上半年,该市在册市场主体实现双增长,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提供了“克拉玛依样本”。

克拉玛依市“信易玫瑰”APP是一款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区信用综合应用移动终端平台,图为“信易玫瑰”APP的上线仪式。通讯员 张辉 摄

克拉玛依市通过建立“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的全过程服务管理制度,创新构建“容缺受理+专项承诺+零审批+代办服务”的投资项目承诺模式,促进政府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和“全程服务”转变,累计签订投资承诺制项目47个,涉及35家企业,投资额达58.45亿元,工业类项目从立项到开工建设最短只需3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中,克拉玛依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入选“一省一案例”。 

同时,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克拉玛依市建成了全疆唯一的信用大数据共享平台,推动实现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涉企信息互联互通,归集全市4.18万户市场主体纳税登记、欠税信息、社保欠缴信息等信用数据875万条,为监管部门提供企业精准信用画像。

建立信用监管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善治。克拉玛依市先后制定了涵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联合奖惩、信用监管、重点行业信用管理等政策措施35件,同时,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今年5月27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查批准《克拉玛依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为新疆出台的首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明确了信用信息目录管理、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惩戒等制度性规定,信用监管的科学化、法治化、规范化进程明显加快,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近年来, 克拉玛依市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物业、住房公积金等多个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对诚信市场主体提供容缺受理、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和信用加分、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等激励措施。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依规采取约谈、不适用便利服务、信用减分、限制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支持、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与表彰奖励、实施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在政务服务大厅信用服务窗口、克拉玛依诚信网、社区等开通信用修复服务,通过举办修复培训班,教育引导失信主体自主修复信用,纠正失信,“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信用监管体系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

责任编辑: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