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哈密市两级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化质效导向,依法能动履职,致力“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全力打造“法律监督示范院”,为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哈密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加强政治建设 确保正确方向
哈密市人民检察院优化学习制度,把准学习重点,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列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必学内容,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悟。5年来,该院共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78次,专题研讨交流43次,积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带动广大检察人员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同时,该院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完善每周五集中学习机制,把握理论学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覆盖全员的学习交流活动。5年来,共组织检察人员集体学习178次,开展研讨交流活动、红色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主题征文活动等,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此外,该院还认真学习、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5年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57次,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审核把关重大案件,持续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相融合,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
聚焦主责主业 维护公平正义
哈密市两级检察机关秉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持续加强侦查监督工作,高度重视抗诉工作,不断拓展监督成效。
2017年,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案时,发现该案迟迟没有立案。巴里坤县检察院以此为切入口,举一反三,深挖扩线,全面排查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立案后撤案、刑拘未报捕、刑事案件转行政处罚案件等情况,依法监督立案14起,较好地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公平正义。
2021年,哈密市检察机关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查,清查案件400件,监督收监执行19人,其中1名“纸面服刑”长达9年的罪犯被依法收监执行。
哈密市检察机关完善多元化监督工作机制,采取上下一体协调办案、市县两级各有侧重等措施,实现民事检察监督更全面、更精准。
2019年,伊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提请逮捕案件时发现一条涉嫌虚假诉讼的线索,刑事检察、民事检察两大业务部门协作配合,既追究了虚假诉讼人的刑事责任,又依法纠正了民事审判结果,取得了“办理一案、多点开花”的良好效果。
2021年,针对“执行难”问题,哈密市两级检察院协同发力,开展类案监督,制发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书125份。5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05件,提请抗诉11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书12份、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书72份。
坚持“重自强、补短板”的思路,哈密市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破冰前行。
2021年,李某等28人被周某拖欠劳务费,由于管辖问题等,一直未得到解决。伊州区检察院接访后,及时调查取证,协调相关单位组织公开听证,并对周某进行释法说理。4天后,周某将拖欠的6万余元劳务费全部付清。5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诉讼活动监督案件34件,提出监督建议18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9件。
2020年,伊吾县人民检察院接到关于莫钦乌拉山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北山羊死亡的线索后,立即联合公安机关、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深入实地,调查取证,掌握北山羊因缺少饮水自然死亡的事实。伊吾县检察院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建设、改造饮水点40余处,彻底解决北山羊饮水问题。5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335份,全部被采纳。
坚守为民初心 着眼法治保障
今年6月,伊州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建筑企业重大责任事故案时发现,该企业在运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诸多漏洞和隐患。在准确掌握企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伊州区检察院积极引导该企业开展合规建设,依托应急管理部门等组建专业评估小组,指导企业制定整改计划、完善管理制度,并跟进督促落实,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企业领导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近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倾力打造“小胡杨”未成年检察品牌,综合运用从严从快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教师入职查询、制发《督促监护令》、建议撤销监护权、犯罪档案封存等手段,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2019年10月,宝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移送起诉。巴里坤县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案发时宝某属未成年人,且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有悔罪表现,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经监督考察,巴里坤县检察院对宝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依法不公开宣告,及时挽救这个误入歧途的孩子。
5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30余名检察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向8万余名中小学校师生、家长开展法治教育。
近5年来,哈密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受理的651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组织公开听证130余场次,对争议大、影响广、关注度高的案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评,以良性互动方式解开“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对30余名司法救助申请人发放救助金50万余元,坚决防止案件当事人或近亲属因案致贫返贫。
坚持培元固本 培养精兵强将
哈密市检察机关优化机关党支部设置,在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同时,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领导干部带头啃“硬骨头”,让检察官与辅助岗位、综合岗位干部在一个党支部共同学习理论、研究业务、谋划工作,切实把政治教育引领与综合业务提升抓在经常、融入日常。
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线上与线下同发力等方式推动“输血”培训,选派330余人次参加上级检察机关、对口援助检察机关培训、实训,“领导干部上讲台”等业务传帮带和岗位练兵常态化,检察官、法官、律师“同堂培训”频次加大,逐步实现“造血”固本目标,检察人员单兵作战能力显著增强。
5年来,哈密市两级检察院32名检察人员脱颖而出,受到自治区党委、上级院和哈密市委表彰奖励,其中11人荣获全疆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检察业务能手”等荣誉称号,队伍素能显著提升。
面对新起点、新征程、新期盼,哈密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努力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事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和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