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我区开展执法检查
曹建明率队检查
鹿心社李纪恒马兴瑞艾尔肯·吐尼亚孜刘玉亭参加有关活动
新疆平安网讯 9月21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建明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鹿心社、李纪恒,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刘玉亭等参加执法检查。自治区党委书记马兴瑞,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艾尔肯·吐尼亚孜等出席座谈会。
曹建明在座谈会上充分肯定新疆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和探索积累的宝贵经验。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依法保障和促进乡村实现全面振兴,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要坚持将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安全高效的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要坚持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关键要素,发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渠道作用,强化引进人才返乡创新创业扶持,鼓励引导各类专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和发展。要坚持将提高乡村文明程度作为铸魂之举,加大对反映新疆历史文化、民族特色、乡村发展成果等文艺作品创作的扶持力度,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和文旅融合,将新疆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要坚持将良好生态作为重要支撑,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改厕,稳步提升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和就地资源化利用水平,创新农业发展模式,守住乡村生态红线。要坚持将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能力水平和基层干部素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农村社会长期和谐稳定,奋力谱写乡村振兴绚丽篇章。
马兴瑞代表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和兵团,向执法检查组一行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新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抓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三农”工作全面领导,坚持“两个统筹”,更好发挥人大立法引领和监督促进作用,认真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严守耕地红线,抓好种子工作,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围绕粮食、棉花、果蔬等,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优势产业,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座谈会上,说明了执法检查组来疆开展工作有关情况;听取了自治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有关工作汇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同志作了发言。鹿心社、李纪恒等执法检查组成员与自治区有关负责同志就粮食、棉花产业和农村合作经济发展等进行交流,提出意见建议。
在疆期间,执法检查组深入阿克苏地区有关县市,实地考察调研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村生态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乡村治理体系、促进民族团结等工作,了解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
哈丹·卡宾、沙尔合提·阿汗、董新光、芒力克·斯依提等参加有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