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今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聚焦“三农”领域问题,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助力乡村治理。
为防止农资市场坑农害农现象,新疆各地检察机关纷纷开展农资市场检察专项监督活动,护航生产。
今年3月下旬,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启动“整顿种子制售领域乱象”专项行动。检察官实地走访种子经销店,详细了解棉花、小麦、蔬菜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打击制假、售假、无证倒卖经营行为,取得较好效果。
4月初,沙湾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护航春耕生产 助力乡村振兴”农资市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行动,紧盯农资进货、销售等关键环节,精准监督,调查发现农资经营者不规范经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采取有力举措整改,多方位保障春耕物资正常供应。
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宜居水平方面,新疆各级检察机关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乡镇污水排放、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持续加大公益诉讼力度,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为有效解决农用地膜“白色污染”问题,今年2月,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解决残留地膜污染环境问题和农用地膜回收处置。同时面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及70多名种植大户,举办“拒绝白色污染 守护美好家园”主题讲座,形成保护环境合力。
在加强农用地司法保护方面,新疆检察机关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形成与行政监管部门的协同治理合力,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行为。在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检察机关抓好侵占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案件办理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推动解决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的不规范问题,助力乡村振兴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