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8月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共自查案件7685件,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
活动中,全疆三级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活动的通知》要求,以自查和抽查的方式,对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立案并办结的公益诉讼案件逐案评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
评查范围包括案件认定事实、办理程序、文书制作、装卷规范、系统操作规范等,评查涉及内容包括: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调查核实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诉前检察建议是否存在制发不规范、不合理、质量不高问题,结案后是否存在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虚假不实以及整改成效未能有效巩固问题,是否存在已过回复整改期但未整改到位且未提起诉讼等情况。
此次评查采取随机抽取抽查案件、随机选派评查人员“双随机”方式,对纳入评查范围内的公益诉讼案件展开随机抽查,并对被抽查案件的办理质效进行等次评定。其中,全疆三级检察机关自查优质案件815件,实地抽查评优案件62件。
评查中,公益诉讼部门检察人员结合《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进行深入对照学习,做到在评查中检验学习成果、在学习中评查办案质效,让公益诉讼办案更规范更高效。
“我们将严格落实‘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围绕规范办案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案件质量‘回头看’作为常态化工作,展现检察机关守护公益的决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买买提艾力·玛合木提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