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茜,女,回族,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2007年11月参加工作,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在检察战线的15年间,无论岗位如何变动,她矢志从检的初心始终未变,司法为民的情怀始终未减,先后办理、指导扫黑除恶、毒品等重大刑事犯罪1200余件,用实际行动谱写着正义和忠诚,诠释着检察官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她先后荣获“全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业务能手”“全疆优秀公诉人”“优秀检察官”及“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2019年,她在办理一起贩卖毒品案时,其中一名被告人作为毒品累犯、再犯,现有证据只能证实其贩卖毒品2.5克,面对证据单薄,她运用自己扎实的法律基础、娴熟的办案技巧、丰富的办案谋略,重新送检涉案人员手机,通过这次送检,恢复了同案犯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成功找到了案件突破点,这个关键证据使该名被告人的从犯地位上升至主犯地位,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2020年,李茜临危受命担任了一起涉黑案专案组组长,在接手该案之初,案件已经两次退查,但她不惧困难,迎难而上,利用15天通阅了262本案卷材料,迅速“吃透”案情,找准案件取证、法律适用的关键点。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从一份不起眼的《保证书》中发现端倪,查找出隐藏的违法犯罪线索13条、新查证犯罪事实11起,违法行为6起,最终拿下了这块“难啃的硬骨头”。由她办理的两起涉黑案均入选2020年全疆检察机关“百佳案例”。
李茜常说,检察官作为“公益代表人”和“法律守护人”,应当以追求法治下的公平和正义作为自己的理想和使命。2022年6月28日,组织又将李茜调到沙湾市人民检察院,赋予了她新的工作任务。
“不论在哪个岗位工作,都坚持主动思考,履行‘检察为民’的初心。做好表率,继续带领全院干警,立足检察职能优势、主动履行检察职能,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李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