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人民法院英买力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叔伯兄弟之间的合伙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原告买某与被告艾某系叔伯兄弟,2021年秋季,双方合伙做蔬菜生意。2022年6月,两兄弟在利润分配上产生了分歧,原告买某认为自己应当分得7000元利润,被告艾某认为买某只能分得1000元,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买某便将艾某告上法院。
沙雅县人民法院英买力人民法庭承办法官收案后,经电话沟通,得知双方系叔伯兄弟,便立即邀请双方前往法庭进行诉前调解。调解中,法官发现是因双方账务开支笔数多,计算方法不一致,导致二人产生的分歧。经组织二人进行账务清算,结合双方意见提出合理分配方案,理清账目后,法官从情理法等角度开展“面对面”“背靠背”调解,帮助二人算好法律帐、亲情帐、名誉帐,希望双方牢记兄弟情谊,为子女树立好榜样。最终,双方达成了由艾某向买某支付5000元的调解协议。艾某当场给付买某2000元,并约定剩余3000元于9月1日前付清,两兄弟解开心结、和好如初。
近年来,沙雅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解决纠纷挺在前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推进纠纷源头化解。把诉前调解作为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同时注重传递司法温度,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