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奇台县人民法院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本应在法院审判庭内的审判团队,却来到奇台县某社区视频会见室,通过原告及律师在现场、被告在“线上”的形式“隔空审案”,开庭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被告左某处于服刑期,入狱前与他人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存在一些工程款争议。原告魏某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被告左某给付拖欠的工程款180余万元。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案件无法现场开庭。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证据多、标的大、案情较为复杂等问题,主审法官依据法律规定,采用庭前交换证据的方式,在庭审前的准备阶段将案件证据邮寄到被告左某服刑地点,使其充分了解原告的诉求及依据,提前做好应诉答辩的准备,从而充分保护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
通过3个小时的视频庭审,原、被告就争议的180多万元工程款达成了分期给付协议。在法官的指导下,双方签字确认庭审笔录及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