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管理下,政法服务不停歇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时间: 2022-08-19 20:18:21  作者:隋云雁 杨舒涵 王娜

连日来,新疆多地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静态管理下,群众急于办事怎么办?急需司法服务怎么办?我区政法各部门主动担当作为,回应群众期盼,出台便民措施,线上办案,确保各族群众在疫情防控静态管理措施下实现各项权益。

政务服务为民解忧

“警察叔叔,我明天要去重庆上大学,户口迁移证还没办。”8月13日8时起,库尔勒市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当天,库尔勒市公安局萨依巴格派出所龙湖警务室警长巴音查汗将辖区一名大一新生的户口迁移证办好并送至家中。

库尔勒市民警为大学生办好户口迁移证并送到家中。库尔勒市公安局供图

乌鲁木齐市重点城区8月10日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后,一批急于赴港澳就读学生反映,若不能按时报到,学校则要求休学一年。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立即为37名学生加急办理了往来港澳通行证,并通过邮政部门寄递到学生家中。

乌市公安局还出台了涉及交管、人口户籍、出入境等9项措施,最大程度上确保静态管理期间政务服务和民生保障业务正常办理,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我已预约了科目二的考试,没想到遇到了疫情。”乌鲁木齐市民张欢说,得知车管所已统一为考生取消考试,且不占用考试次数也不产生费用,他顿时放心了。

“我要报考职业高中,刚发现身份证丢了。”8月15日,伊宁市公安局英阿亚提派出所民警对辖区居民玉某线上办证条件进行审核,快速为玉某办理了身份证,并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教会他在新疆公安APP上申领电子身份证。很快,玉某成功通过报名审核。

城市静态了,民警的工作始终在动态中,公安机关以责任担当确保各类政务服务不缺位、不打折。

8月15日零时起,沙湾市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在此前静态下的5天里,沙湾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办证大厅户籍窗口推行“零接触”办理模式,解答群众咨询,引导群众线上办理,交警大队出台7项便民举措,确保车驾管业务正常办理。

额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开通咨询热线引导群众网上办理业务。值守人员有的一个电话接听半个多小时,有的和群众互加微信后视频指导业务办理,一天下来嗓子干疼声音沙哑。

库车市公安局设在政务服务大厅的各窗口也以“不见面”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全天候服务,确保战疫不停歇、服务不打烊。

智慧检务“疫”线办案

连日来,我区检察机关依托智慧检务,照常进行案件受理、流转、办理。

8月16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买某某涉嫌盗窃案过程中,多次通过电话、视频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悔罪,也愿意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静态管理期间,无法当面进行刑事和解,双方当事人在检察官指导下,利用“首府e检通”、微信完成赔偿、谅解。

8月15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在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通讯员 杨德淼 摄

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强化能动履职,为依法防疫、战疫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8月1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在岗人员集中办理了12封群众来信,及时回复答复群众信访事项。此批信件均为8月初收到,办信人员坚持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答复,拆信阅读、分析判断、回复答复、录入系统,每一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一个答复都符合法律规定,获得群众认可。

8月14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各位员额检察官全部上线参会,对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讨论。

库尔勒市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以来,巴州人民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把检察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开展“云端”开庭、远程提审、远程接访各项检察工作。

线上有诉求,线下有回应。面对网友及游客遇到的各类问题,“@新疆检察”倾力而为,通过检察新媒体矩阵延伸检察职能、联动解决困难诉求。

8月10日,网友“牧羊黄鸭”打算从乌鲁木齐自驾返回杭州,线上咨询“@新疆检察”,询问道路是否可正常通行。“@新疆检察”与交警部门对接,将注意事项反馈给该网友,全程不到1小时。

次日,网友“牧羊黄鸭”私信“@新疆检察”说:“新疆很美,我们下次再相聚,欢迎‘察察’来杭州做客!”

诉讼服务线上开展

面对疫情,新疆各级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及智慧法院在线诉讼机制的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线立案、在线调解、在线庭审和在线执行。

“没出门也没缴费,这么快要回工钱,实在是太意外了!”昭苏县居民朱某说。此前朱某和张某发生薪资纠纷,8月2日,朱某将张某告上法庭,可他身在伊宁市,遇到疫情,出行受阻。

8月12日,昭苏县人民法院法官姚志强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连线朱某与在乌鲁木齐市居家的张某“隔空”调解,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张某当时向朱某微信转账2万元。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法官尚要强通过“云庭审”审理一起保险纠纷案件。通讯员 罗明晶 摄

8月10日,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法官通过线上对乌鲁木齐市某物业公司350万元资金紧急续冻,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

去年,乌鲁木齐市某业主委员会在与某物业公司不当得利纠纷案中,申请查封冻结了该物业公司350万元资金,但该案至今尚未审结。

8月9日,申请人送来了续冻申请,却遇到疫情。眼看8月11日冻结期限将至,如果不立即续冻,将造成巨额损失,申请人心急如焚。

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保全组干警与银行反复沟通账户冻结情况,最终银行同意法院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执行文书、工作证扫描件、保全续冻情况说明等材料。经过身份确认和耐心细致的沟通,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予以续冻。

疫情发生以来,我区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妥善安排审判执行工作,及时发布疫情期间立案及诉讼服务通知,积极倡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对当事人在中高风险地区的案件,延期线下开庭工作或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采取线上庭审、网络查控等方式,依法及时高效审理各类案件。

各地法院均表示,对危害疫情防控、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将依法快审快判,坚决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