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本途径。
新疆公安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按照法治方式、采取法律手段开展各项公安工作,最大限度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最严方式打击治理违法犯罪活动。
党的十九大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新形势,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工作会议精神,紧盯实战需求,紧跟科技步伐,明确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公安工作10个方面26项重点工作措施,逐步构建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系统的执法管理体系。
2022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执法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逐步提升,执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公安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进一步锤炼,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加强公安执法队伍建设
新疆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将政治标准摆在公安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警魂,不断提高公安民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着力提升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敏感、重大、复杂问题的能力。
近年来,新疆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紧盯执法办案和服务群众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广泛组织执法能力比武、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法治大讲堂、专题培训等多类载体,以案例分析、旁听庭审、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对一线执法民警进行培训,鼓励民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已有100余名民警获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照。此外,有50余名民警通过了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充实了法治人才库。
哈密市公安机关坚持把以考促训作为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通过日学、周考、月测等多种方式常态化组织民警开展法律法规考核;各级公安机关结合运用典型案例教学、执法视频演示片、庭审观摩等方式,普遍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公安民警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积极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机制,加强考试结果运用。
截至目前,全区90%以上的民警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500余名民警通过了高级执法资格考试。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法制科副科长林龙,3年苦读,获得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照。他根据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内部规范执法办案手册”“违法当事人不到案行政处罚指导流程”,获得检察院和法院的认可。在他的努力下,高等级公路支队办理交通案件结案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98%。2019年,林龙提议的办案中心落地,大大缓解了一线执勤交警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
健全完善公安立法执法制度体系
新疆公安机关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新疆工作总目标,结合公安机关工作中积累的社会治理经验做法,紧盯执法需求,推动出台《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电动自行车管理 办法》等地方立法,推动《禁毒条例》《公安检查站工作规定》等重点立法项目纳入立法机关的立法计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解决执法难题,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由自治区公安厅研究起草,联合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会签下发的《适用取保候审措施的规定》《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规定》,被评为2019年全国公安机关优秀刑事执法制度。2020年7月,新疆1个基层公安局和3个基层所队被评为全国执法示范单位。新疆还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办案系统建设,修订完善执法办案业务流程控制、法律文书制作、法条适用、信息采集等方面共469项问题。全区建设执法办案区1329个,智能化升级改造273个。
针对重点执法环节存在的执法突出问题,通过规范现场执法活动、完善现场执法操作指引、推行执法执勤标准化用语、规范使用执法记录设备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视音频记录的具体措施,逐步细化规范执法办案活动,健全完善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确保执法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制定并严格执行普法规划,坚持 “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参与传统媒体普法节目、专栏、频道的节目录制,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广泛开展以案释法、主题宣传、公安法治文化建设等活动,大力宣传公安执法先进典型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营造良好的公安执法环境。同时,不断做强公安机关互联网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 APP 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制作普法文图、视频信息,扩大受众面。
截至目前,全区公安新媒体矩阵刊发信息2500余条,视频播放达 1.42亿次。
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的领导下,新疆公安机关每年细化落实全面依法治疆各项工作重点任务,促进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尊法守法学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公安工作的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积极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新疆公安机关强力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着力打造集执法办案、案件管理、涉案财物管理、合成作战于一体,融合案件受理、审讯、执法管理、监督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执法办案场所。截至2021年12月,全区所有县级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规范设置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候问室、讯 (询)问室、辨认室等办案场所,同步建设速裁法庭、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律师会见室等拓展功能室并积极探索引入社会服务管理,通过制定标准化办案流程,配备智能化的管理运行设备,引导和促进民警依法规范办理各类案件。截至2022年5月,全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共办理行政案件2万余件、刑事案件3万余件。
2022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全面推行案件一站办理、法治同步监督、合成作战支撑的执法办案管理新模式,结合定期组织开展执法办案培训会,将授课学习与执法办案实际相结合,确保公安机关民警依法规范使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刷新案件办理效率,切实为基层办案减负增效。
今年3月,公安部法制局对新疆公安机关2021年度网上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作为典型在全国推广。
持续开展执法信息化建设
新疆公安机关始终坚持将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与执法信息化建设一体推进、融合发展,着力实现执法办案信息化、智能化新格局。
强力推进执法办案系统全面应用,全力推行案件网上办理,明确要求案情信息和主要证据材料在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在网上进行,案件卷宗和执法档案在网上生成,强化执法全程可视、可控、可追溯,促进执法办案流程优化、完善、质效双升。通过进一步完善电子卷宗制作、执法重点环节预警提醒等系统功能,不断提升网上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疫情期间,新疆公安机关依托远程审讯视频系统推广远程办案模式,实现审讯“云”见面,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坚强保障,保障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制定常态化网上执法巡查机制,积极发挥专兼职法制员审核把关作用,定期组织开展交叉检查、互评工作,检验民警网上执法办案水平和网上执法监督能力,及时发现执法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有效提升执法监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机关研发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配套建设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常态开展网上执法监督,形成了覆盖州局、县市局、派出所的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全州在建成9个县级公安机关智能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原有的业务警种和派出所办案区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结合“枫桥式派出所”创建打造标准化办案区。办案过程中产生的执法数据全量汇聚至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后,通过利用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发现的执法问题自动预警告警、督办整改,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实现全流程、闭环式监督管理。
常态化整治执法突出问题
新疆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优化执法监督管理为抓手,聚焦执法核心要素,紧盯执法关键环节,完善机制、规范运行、狠抓监督,向管理要质量,以质量树公信力。
各级公安机关持续总结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日常办理行政复议、刑事复议复核和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众来信来访等,相继开展针对有案不立 、压案不查、“口袋卷”“抽屉卷”、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发现并及时纠正一些存在执法突出问题的线索和案件。通过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形以案说法、以案说纪,不断筑牢公安民警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了一批老百姓“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新疆公安机关严格落实执法公开制度,通过建设和整合执法公开平台、系统,丰富执法公开途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向群众公开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进度、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行风监督员、畅通投诉渠道等形式,及时听取群众举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回应、调查核实、依法处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依法治疆,展现的是公平正义,顺应的是社情民心,更是推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完善、提升新疆社会治理能力的必然之路。立足新时代新征程,新疆公安机关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高举法治旗帜,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