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山之石 谋兴业之道

——政法干部谈参加“自治区政法系统防控风险能力提升培训班”学习感受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2-08-08 16:02:20  作者:郑轩 龙震宇

新疆平安网讯 8月3日,自治区政法系统防控风险能力提升培训班在浙江大学开班,自治区各级政法机关的100余名政法干部在为期两周的培训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的防控风险理念,夯实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的理论基础。

参训学员在南湖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董梅 摄

参训干部纷纷表示,开拓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借他山之石,谋兴业之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作出积极贡献。现选发部分参训干部的阶段性学习感受,以飨读者。

王文贤(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我充分认识到学习好、运用好“枫桥经验”,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点睛之笔。公安工作一定要坚持把打击违法犯罪同群众工作、维护稳定同化解风险矛盾统筹起来,强化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推进治安管理社会化、群众化。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扎实打好“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基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更要以身作则,立足为民服务理念,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强化警民“零距离”理念,把蕴藏于群众中的维护社会治安的巨大能量激发出来、调动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共同发现、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首府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参训学员在认真学习。董梅 摄

柴军(哈密市伊吾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统战部部长)

我深刻认识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好基层工作具有深远意义。在具体工作中,我们要坚决把依法治疆要求贯彻落实到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坚持“多元共治”,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切实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好、贯彻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磅礴伟力,不断凝聚人心,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好新疆作出贡献。

张俊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带头学思践悟,坚持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更新理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带头公正司法,始终坚守保稳定、护民生、促发展,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带头司法为民,以人民为中心,深切关注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需,着力解决急难愁盼,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创建群众满意的示范法院。

周良旭(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此次学习,我受益匪浅。一是强化了政治自觉,进一步理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深刻内涵;二是强化了法治自觉,进一步理解了“枫桥经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和问题的重要手段、重要举措;三是强化了检察自觉,进一步认识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大意义,为我们做好今后检察工作注入了强大政治动力、精神动力、工作动力,提升了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围绕课堂内容,参训学员自发组成学习小组,在课间展开热烈讨论。刘铭 摄

牛建平(吐鲁番市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

以前工作中过多强调新疆客观条件与发达省市相差较大,在社会治理方面落后于其他省市见怪不怪。此次学习,通过所见所闻,深刻认识到必须消除这种严重错误的思想认识,坚决改变不愿改变、不会改变的现状。当前,加强新疆依法治理任务艰巨,形势紧迫,我们主观上必须破除盆地观念和“等靠要”思想,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把“规划图”变成“施工图”,把“时间表”变成“计程表”,把“任务书”变成“成绩单”。

黄中一(吐鲁番市委政法委干部)

此次培训紧密结合新疆政法干部的学习需求,科学设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重要课程,力求补齐新疆政法干部短板弱项。通过学习培训,我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强化了弱项,找准了工作切入点,我将把学习成果运用到工作实践中,为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防控风险能力水平,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疆、法治新疆作出积极贡献。

严鹏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科科长)

此次培训为我们找准了工作方向,我们要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浙江市域社会治理的经验做法,及时补短板、堵漏洞,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提升新时代平安克州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工作中主动靠前一步,真抓实干、脚踏实地,敢于接受“急难险重”,在工作中增强使命感,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负其责,尽其事”。

课间休息时,参训学员积极温习讨论授课内容。董梅 摄

肖贵芳(新疆博州温泉县党委政法委副书记)

此次实地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使我深受教育。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敢于担当,要像枫桥镇的干部群众一样,不断解决社会发展中产生的矛盾;要有创新意识,发挥各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用新方法、新思路解决问题;要强化治理,按照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学习枫桥干部群众与时俱进、知难而上的精神,啃下阻碍社会发展的硬骨头,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刘洋锃(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民警)

此次培训,除课堂授课外,参训学员还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嘉兴南湖红船、“五四宪法”起草地,实地实景感受历史变迁,体味“枫桥经验”近60年来的发展,传承和发扬中共一大的红色精神,重温“五四宪法”新中国法治迈出的关键一步,唤醒和激发出我们内心深处对党和国家伟大事业的无限热爱,激励和鼓舞着我们努力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开拓新时代新疆政法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坚强信心,为新疆政法工作的发展增添了生机与活力。

刘铭(自治区第三监狱一级警长)

此次培训通过现场教学、系统讲解、专题讲授、案例研讨、互动讨论有机结合,使教学从“平面教学”转变为“立体培训”,从“单向传授”升级为“综合学习”。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枫桥经验”的现场教学环节。通过学习“枫桥经验”的诞生和各个阶段的发展过程,特别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走出的一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道路,由最初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这对于我们联系工作实际,探寻“枫桥经验” 在司法行政治理中的价值追求和工作理念,对推进依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8月7日,培训班在南湖革命纪念馆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吴宇哲 摄


责任编辑:王诗文